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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4-10-10 来源: 县卫健财务审计股 访问量:

浮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浮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注:本报告因金额单位转换原因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一部分 浮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起草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2.贯彻执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制定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贯彻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落实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制度和医务人员执业许可证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参与执行国家药品法典,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8.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负责完善生育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政策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长期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2.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16.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

17.承担县人民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科研监测工作。

18.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人民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9.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预算级次

1

浮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一级预算单位

2

浮梁县中医院

一级预算单位

3

浮梁县妇幼保健院

一级预算单位

4

浮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级预算单位

5

浮梁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一级预算单位

6

浮梁县西湖乡卫生院

一级预算单位

7

浮梁县经公桥中心卫生院

一级预算单位

8

浮梁县江村乡卫生院

一级预算单位

9

浮梁县勒功乡卫生院

一级预算单位

10

浮梁县兴田乡卫生院

一级预算单位

11

浮梁县峙滩乡卫生院

一级预算单位

12

浮梁县蛟潭人民医院

一级预算单位

13

浮梁县三龙镇卫生院

一级预算单位

14

浮梁县浮梁镇卫生院

一级预算单位

15

浮梁县瑶里镇卫生院

一级预算单位

16

浮梁县鹅湖人民医院

一级预算单位

17

浮梁县臧湾乡卫生院

一级预算单位

18

浮梁县王港乡卫生院

一级预算单位

19

浮梁县湘湖镇中心卫生院

一级预算单位

20

浮梁县寿安卫生院

一级预算单位

21

浮梁县黄坛乡卫生院

一级预算单位

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数492人,本部门年末在职人员983人,其中:在编在岗人数431人,聘用人数552人,离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遗属补助20人、其他人员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5人。

  第二至第五部分详细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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