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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6-03 来源: 浮梁县财政局 访问量:

浮梁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

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528日在县十一届人大次会议上

财政局局长吴明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202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精心谋划地区经济发展,预算执行情况基本平稳。

(一)全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1亿,增长1.1%。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税收收入5.93亿元,非税收入1.78亿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2亿元,下降2.8%。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1亿元、国防支出45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6亿元、教育支出5.46亿元、科学技术支出717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55亿元、节能环保支出65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亿元、农林水支出6.95亿元、交通运输支出968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96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75万元、金融支出2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8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0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08万元、其他支出20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560万元、债务发行费支出11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体制性转移支付、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余等总收入合计为37.84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结转下年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总支出合计为37.84亿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0.48亿,增长4.2%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04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83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5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47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21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69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42亿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5.51亿,增长13.4%。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19亿元、农林水支出395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26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445万元、其他支出3.83亿元、债务付息支出1.71亿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6万元。

基金收入加上基金转移支付补助、新增专项债券收入、上年结余等总收入合计为40.37亿元基金支出加上解支出、债券还本、调出支出等总支出合计31.8亿元,结余8.57亿

3.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县社保基金收入完成3.01亿元,下降1.4%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68亿元。

全县社保基金支出2.73亿元增长13.1%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4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69亿元。当年结余0.28亿,累计结余3.3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59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9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5.政府性债务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及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债务限额,2024年末,我县政府性债务限额为65.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5.7亿元专项债务50.2亿元。政府性债务余额63.9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61亿元专项债务49.32亿元

2024年到期本息资金合计7.47亿元,其中:还本资金5.42亿元(自行财力还本0.55亿元,再融资债券还本4.87亿元)、付息资金2.05亿元。

(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县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亿元

202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体制性转移支付、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余和乡镇上解等总收入合计为35.5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补助乡镇支出、结转下年使用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总支出合计为35.59亿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0.48亿,增长4.2%政府性基金支出完23.55亿元,增长14.8%。

县本级基金收入加上基金转移支付补助、新增专项债券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余等总收入合计为40.22亿基金支出加上解支出、债券还本支出、补助乡镇支出、调出支出等总支出合计32.75亿结余7.47亿元。

3.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县本级社保基金收入完成3.01亿元,下降1.4 %社保基金支出2.73亿元增长13.1%当年结余0.28亿,累计结余3.3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59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9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以上为全县预算和县级预算2024年执行情况在编制决算以及与市财政结算后如有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4年财政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2024年我县财政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指导,认真落实县十一届人大次会议的决议要求聚力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着力发挥财政职能为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一)全力以赴“稳运行”,筑牢发展根基

全力抓好收入组织。围绕全县财政收入目标,深挖潜在税源、拓展非税增长点,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2024年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71亿元,增长1.1%。持续强化资源统筹。千方百计扩大增量、激活存量,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并盘活存量资金,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全年争取资金20.18亿元,盘活存量资金4.98亿元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三保”支出以外,所有县级财力保障的经费及项目统一压减20%。全年压减一般性支出2971万元,压减率达13%。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秉持“三保”优先原则,加强“三保”支出预算审核、动态监控。全年“三保”支出13.5亿元,“三保”保障未发生风险。

(二)坚持不懈“促改革”,激活奋进潜能

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充分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策和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2024年积极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评价金额5.35亿元。持续规范投资预算评审。进一步优化预算评审工作程序,强化对评审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资质审查。全年完成财政投资预算评审项目36个,审减金额8290万元,审减率达12%。全面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推行“全过程建设、全流程监管、全流程服务”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积极营造政府采购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2024年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考核指标12项,占比均达100%。切实优化国资管理模式。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江西省国资委国有资产月报系统,实现国有资产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化管理。2024年,处置(报废、划转、拍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7笔,共计4075万元。

(三)笃行实干“惠民生”,厚植幸福底色

乡村振兴提质增效。聚焦乡村发展需求,持续加大财政支农重点领域投入力度,确保惠农惠民政策精准落地。2024年,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06亿元、农业农村专项资金2.02亿元、水利专项资金1.13亿元,投入“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建设6097万元,发放惠农惠民财政补贴2.29亿元。就业创业抓实落细。切实贯彻就业优先导向,全力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为县域发展汇聚人才力量。2024年,各级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2342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471万元公共服务提效升级。投入教育资金5.46亿元,有效保障各学段教育经费。拨付文广体事业资金5177万元,推进全县文旅融合发展。投入资金240万元,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优化布局。社会保障兜牢兜实。2024年,全县民生支出25.6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配套足额到位,拨付社保就业和卫生健康资金7.16亿元,较上年增长8.67%、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7900余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750万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28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支出2540万元。统筹资金409万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

(四)坚定不移“防风险”,护航安稳大局

完善财会监督体系。构建“五位一体”财会监督体系,严肃财经纪律。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工作要求,开展重点专项检查,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强化财政管控能力。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8134万元。开展全县规范工资津补贴自查行动,并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全面清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制定《浮梁县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总体方案》及7个专项方案,完善政府债务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依托财政部隐性债务监测平台,做好全县各单位每月债务监测。全年化解隐性债务3.16亿元。扎实推进集中整治。深入开展项目化推进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累计发现问题471个,追回金额328万元,建立管理制度12个。

(五)统筹谋划“促发展”,锚定长远目标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工业强省强县等战略,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促进产业升级,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全年兑现2023年度科技创新奖励资金209万元,争取省级工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10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及省级配套资金1445万元。促进经济协同性发展。加大财政对各领域支持力度,及时兑现各项财政奖补政策,保障经济各环节协同发展。兑现2023年工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205万元、“五上”入库企业奖励177万元。保障经济持续性发展。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支持力度,打好我县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年安排收集处理污水资金2100万元、城乡环卫保洁服务资金5000万元。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和资金支持。

2024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科学决策,离不开县人大、县政协的广泛理解、全力支持,同时也离不开全县上下的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然而,财政运行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增收压力大。受宏观经济下行、招商引资方式转变等影响,税收收入下降;加上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土地出让收入未达到预期,进一步加剧了财政收入的紧张状况。二是收支平衡矛盾突出。在财政收入总量有限的情况下,教育、科技、农林水等重点领域投入持续增加,乡村振兴、“三保”等刚性需求不断加大,同时暂付款清理须按三年动态清零要求推进,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加大。三是偿债压力较大。县域融资平台造血能力不足,存量项目融资暂未形成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难以覆盖还本付息额。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强化举措,努力解决。

三、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5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景德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五届七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县委十届十一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的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大资金”运行,全力做好“大统筹”文章,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确保2025年财政工作进一步为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为“四区”建设增力提效,为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名片擦得更亮作出浮梁贡献。

(一)2025年全县总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约7.79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1%(下同),其中:税收6亿元、非税1.79亿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扣除体制上解等支出测算全县财力约为34.9亿元本次安排全县财政支出预算为34.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5年全县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1.84亿元,增长6.6%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1.84亿元,下降14.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5年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28亿元增长9%社保基金支出安排2.95亿元增长8.1%结余0.33亿,滚存结余3.63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5我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完成1.2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全县收支预算由县代编待县、乡(镇)人大会议批准同级预算后再汇编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2025年县本级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5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8亿元增长0.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扣除体制上解、补助乡镇等支出测算县本级财力约为28.84亿元本次安排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支出、转移性支出等测算财政总支出预算为28.8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5年县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1.84亿元,增长6.6%

根据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情况和有关规定2024年县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1.84亿元,下降7.3%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5年县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28亿元增长9%社保基金支出安排2.95亿元增长8.1%结余0.33亿,滚存结余3.63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5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约1.2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同时也是“十五五”规划的布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责任重大。

(一)抓好收入量质齐升。综合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导向和撬动作用。进一步夯实老财源,另辟新财源,以重点项目为着力点,加速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全方位培植和壮大财源;加强财政收入预测分析和调度,及时与税务部门沟通对策,确保完成预期目标。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全力保障“三保”支出。优先安排好乡村振兴、教育、三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性支出需要。除“三保”外的其他支出继续压减20%,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大对养老保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优抚、农村五保户供养的投入,做好财政“兜底”保障,发挥财政资金“压舱石”作用。

(三)全面强化财政管理。贯彻落实零基预算理念,增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合规性、科学性和刚性约束;强化预算绩效运行“双监控”,切实发挥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作用。常态化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进财政预算投资评审,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继续深入推进预算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进一步加强财政决算管理,规范县级部门决算批复和决算公开工作,将决算公开范围扩大到所有的部门和单位,同时细化公开内容到项级。

(五)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实施财政监督和财政重点资金同频共振,按照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集中整治真正落地落实、常治长效。加强资金监管和网上监控,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直达资金监控、公务消费平台等系统,对相关资金进行动态监控、及时拨付、加强督导,提高资金使用质效。持续做好风险防控,强化债务管理,按照开好“前门”,堵好“后门”的原则,摸清底数,算好财力,提前预判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听取县政协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勇于担当、砥砺前行,扎实做好2025年工作我县全面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财政力量!

报告中有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总收入

财政总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缴入中央金库的国内消费税和国内增值税、纳入中央与地方分享范围并缴入中央金库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但不包括关税以及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以及未纳入中央与地方分享范围的铁路运输、国有邮政、银行、石油、石化企业所得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三、非税收入

非税收入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或者国有资产、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取得的除税收、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资金。

四、基金收入

基金收入即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政府性基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为举办社会保险事业而筹集的,用于支付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时所享受的保险金和津贴的资金。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包括:从国家出资企业分得的利润;国有资产转让收入;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清算收入;其他国有资本收入。

八、“三保”

“三保”是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财政支出是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进行的财政资金的支付。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政府对集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是指政府使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一、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的基金。

十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

历时两年建设,我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于2024年9月底正式上线,覆盖全省144个行政区划、3万多个预算单位。将改变传统预算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按照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与信息系统建设紧密结合的原则,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财务报告等各个业务环节按一个整体进行整合规范,建设贯通各级政府的财政“云平台”,实现业务流程、技术标准、操作平台的“三个统一”。

十三、预算绩效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

十四、零基预算

零基预算是指新预算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指标的确定,不考虑以前年度的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只以新预算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力可能为依据,重新评估各项收支的必要性及其所需金额的一种预算形式。因预算编制以零为基点,所以称为零基预算。

零基预算改革的目标是:打破部门支出固化僵化、预算安排只增不减的格局,探索形成基本支出标准化、项目支出绩效化的预算编制模式,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清理存量资金、健全项目库管理、实行综合预算管理、严格安排支出预算、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

十五、预算收支平衡

预算收支平衡是指在一个预算年度里,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在总量上基本相等、结构上合理协调。保持预算收支平衡,严格控制财政赤字是保证国民经济供求总量平衡的内在要求,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协调、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因此各级预算都应当保持收支平衡。

十六、结余和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滚存结余是指当年结余加上历年结余的总和。结转下年支出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各级政府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应当在下一年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十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是指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补助收入。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其主要目的是实现不同级政府间财政收支的纵向平衡或同一级政府间的横向平衡。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是指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均衡地区之间的财力差距,不指定资金具体用途,由接受转移支付的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十八、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是指中央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收入,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收入。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十九、体制性转移支付

指在历次财政体制改革过程中,中央、省级财政给予部分财力困难区县的各项体制补助,以及用于弥补因出台重大政策导致区县政府减收增支而形成的财力缺口。

二十、财力性转移支付

财力性转移支付是指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衡化,由上级政府安排给下级政府的补助性支出。

二十一、增值税留抵退税

增值税留抵退税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国际上对于留抵税额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允许纳税人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申请当期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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