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浮梁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住宅小区市场化物业管理和服务,维护物业管理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助力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浮梁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住建局起草了《浮梁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考核办法》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主要措施、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六方面的内容,就政策主要方面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政策背景
近几年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入住小区的人数不断增加,物业行业也得到同步迅速扩展,物业管理在加强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小区物业管理与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住宅小区市场化物业管理和服务,维护物业管理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助力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居民幸福指数,特制定《浮梁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方案》。
二、文件制定的意义
按照“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的总体要求,逐步在县域范围内各住宅小区开展物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不断规范我县物业服务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权责明晰、互信友好、收费透明、质价相符、奖惩结合的物业服务市场体系,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共建和谐文明小区,做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建设者和守护者。
三、文件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浮梁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
四、文件制定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成立浮梁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效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住建局局长及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主任担任,成员由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委、县市监局、县城管局、县信访局、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消防救援大队分管领导及各社区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住宅建设与物业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负责物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日常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向成员单位临时抽调。
(二)主要措施。主要采取设立共管账户、实行代扣代收、推行“点单式”服务、强化监督管理、组织季度考评及考评结果运用等十项强有力的工作措施,不断规范我县物业服务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权责明晰、互信友好、收费透明、质价相符、奖惩结合的物业服务市场体系。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主要分三步:1、实施准备阶段(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该阶段主要研究制定质效提升行动方案、择优选择办理银行、协调建立代收平台、开设共管账户、拟定“三方扣款协议书”及在全县各社区内选出1至2个物业管理小区进行试点,并完成前期动员培训。2、试点实施阶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该阶段主要在试点小区开展宣传动员、引导小区业主支持物业费代扣代收、组织开展季度试行考评及召开协调会,对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配合不到位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研究讨论,逐一突破解决,确保物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有序开展。3、逐步全面实施(2024年7月1日始)。该阶段主要根据试点小区试行情况逐步在各社区其他物管小区分批次推行,不断完善质效提升行动运行机制体制,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五、文件制定的亮点
1、设立共管账户。在县住建局物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小区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的自愿申请,在银行设立物业服务费共管账户,所有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全部存入该共管账户,资金支出按考评结果及相关规定由县住建局物业管理部门执行,为小区居民及物业企业提供互信平台,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2、推行“点单”服务。制定了《浮梁县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分类指导标准及收费参考价格》,明确物业服务管理职责内容,由业主自主选择物业服务等级、服务项目和内容,从而确定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促进物业服务“阳光透明”。
3、畅通缴费渠道。协调银行建立物业服务费统一缴费平台,通过建立物业费代收代缴系统,为群众建立高效便捷缴费服务。
4、创新考核结果运用。将小区居民通过代收代缴系统缴纳至共管账户的物业管理费,每月支付50%该月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给物业企业,用于保障小区日常经营运转,剩余50%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作为季度考评与拨付挂钩的季度考评金。通过确定季度考评金拨付标准、共管资金拨付方式及实行奖惩机制对物业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实现利益捆绑、刚性约束,督促物业提升服务质量。
六、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浮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住宅与物业管理股
政策咨询电话:0978-262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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