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府字〔2026〕35号
浮梁县人民政府
关于浮梁县2025年第一批次零星城镇建设
用地详细规划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报来《关于批准浮梁县2025年第一批次零星城镇建设用地详细规划》的请示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浮梁县2025年第一批次零星城镇建设用地详细规划》,本次规划范围包括景德镇青岚谷文旅项目、东埠申遗展示中心、高岭文化村浮茗坊项目、幸福里小村琅玕山观景平台项目、浮梁茶海岭上一方项目5个项目地块,规划范围用地面积约2.5公顷,均为旅游资源的服务配套设施用地。
二、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你局要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确保各项规划要求得到落实。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特此批复。
2026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