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府字〔2025〕66号
浮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关于张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共浮梁县委浮干字〔2025〕69号文件精神,经2025年11月11日县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张外同志任浮梁县公安局江村派出所所长;
李吉锋、邵利飞同志任浮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田鑫同志任浮梁县公安局荞麦岭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峰、潘力文同志任浮梁县公安局鹅湖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余麒同志任浮梁县公安局经公桥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马雪荣同志任浮梁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韧斌同志任浮梁县司法局鹅湖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童芳同志任浮梁县司法局峙滩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朱美芳同志任浮梁县鹅湖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郑新勇同志任浮梁县蛟潭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董至颖同志任浮梁县三龙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超同志任浮梁县西湖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慧敏同志任浮梁县黄坛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洪瑜同志任浮梁县王港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夏辉同志任浮梁县王港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媛同志任浮梁县臧湾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亮同志任浮梁县臧湾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强同志任浮梁县新平中学副校长;
胡慧群同志任浮梁县银坞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金宝灵同志任浮梁县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秀琴同志浮梁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曹新民同志浮梁县司法局鹅湖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程源生同志浮梁县司法局峙滩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俞长林同志浮梁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戴仲华同志浮梁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浮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程创新同志浮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余浩林同志浮梁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程仁华同志浮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汪根胜同志浮梁县第一中学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王向芳同志浮梁县新平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李冬来同志浮梁县工人文化宫主任职务;
免去朱胜斌同志浮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2025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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