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府办字〔2025〕45号
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浮梁县交通安全畅行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浮梁县交通安全畅行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第5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浮梁县交通安全畅行行动方案
为全面推进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建设,不断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科学管理,着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切实改善道路通行环境,结合我县辖区交通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畅行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围绕交通管理、交通设施、智能交通、文明交通素养等四个方面,全方位提升城市交通精细化治理能力,实现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秩序不断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市民交通素养显著提升,努力打造更安全、更有序、更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措施
(一)交通管理优化提升
1.实现“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高效运转。优化勤务模式,建立指挥中心、路面大队与铁骑队三级响应体系,建立“1、3、5分钟”快反圈,即1分钟视频巡查发现,3分钟就近警力到场处理,5分钟专业警力开展处置。围绕早晚高峰、节假高峰、重大活动保障等重要节点,针对全县交通堵点、乱点、难点,做到前端发现及时、派警响应迅速、处置专业高效。〔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2.建立全县路网大模型。通过覆盖全县的视频监控系统,对城区交通枢纽、主要路口路段和热点景区进行高频巡查并利用无人机进行视频补充,找准交通通行问题源头,进行立体疏导。同时,在全县范围建立“绿波路段”,科学疏导、科学配时,有效减少高峰流量生成,缩短高峰流量通行时间,提升路口通行效率,降低事故风险。〔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3.优化景区及周边交通组织。充分利用景区周边闲置地块设置临时停车场、停车位,指导各景区运营主体会同相关建管单位在景区外围建设停车场。在节假日、周末等旅游高峰时段,动态优化调整通行方式、公告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合理适用电子警察抓拍,化解旅游高峰出行矛盾。〔牵头单位:景区属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文旅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景区运营主体单位、各相关建管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4.深入开展“三个一律”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治理,持续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动态“清零”工作,重点治理“一类车”、管控“三类人”、把牢“一关口”。推进货运企业风险隐患治理,持续深化“三上门两加强”工作,推动压实主管单位和企业主体责任;推进风险隐患路口路段排查治理,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无死角。〔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5.推进“拆棚戴盔”整治行动。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违规安装行车棚、遮阳伞的行为查处力度;严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动力装置驱动(含电力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上道路行驶。针对生产商、销售商、维修商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动力装置驱动(含电力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规范管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建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专题协商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停车秩序的管理,督促运营企业规范停放,并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违规行驶、停放的行为依法查处。〔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二)交通设施优化提升
7.完善道路交通标线。针对民福路、三贤街、平安街、开源街、滨江西路、玉岭路、浮红街、东坡路、天祥路等9条道路交通标线缺失情况,重新进行施划。〔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城管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8.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针对朱溪小学、古田小学、寿安小学、鸿兴小学、仙槎学校、三龙小学、三龙中学、天保学校、鹅湖中学、江村中心幼儿园、蛟潭中心幼儿园、蛟潭中心小学、洛溪小学、福港学校、江村学校、徐炳南实验小学、峙滩镇流口小学、经公桥中学、浮梁二幼、浮梁五幼、浮梁六幼、浮梁四小、浮梁五小、浮梁一中、浮梁县体育运动学校等学校周边道路警示标志、货车通行禁令标志、太阳能爆闪灯、学校标志、震荡减速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完善。〔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体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城管局、县交运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9.完善交通隔离护栏。针对朝阳路、新昌路、玉岭路、育才路等路段的交通护栏缺失、损坏情况进行增设更新完善。〔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城管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三)智能交通优化提升
10.实现红绿灯联网联控。对城区20余个路口信号机进行智慧化升级改造,确保主城区核心路段信号配时策略联网联控。在公安交管指挥中心后端部署信号控制系统,融合多源交通数据,运用人工智能、深度学习、大数据、车路协同等技术进行城市级交通分析、时空融合、问题诊断,并快速精准制定治堵策略,自动生成信号控制方案,实现全城信号控制的自动优化,达到全域协同、缓堵保畅的最佳效果。〔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前〕
11.强化道路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在城区主要交通要道建设人脸识别卡口,在车流量大且没有设置卡口的道路建设卡口。针对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造成的安全隐患,在非机动车道建设不戴头盔监测卡口,实现对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的自动化警示。进一步拓展移动警务终端、智能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联网接入,实现执法过程可视化、规范化。〔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四)文明交通素养提升
12.创新“一老一小”群体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针对老年人群体,围绕步行、乘车、驾驶老年代步车、电动自行车等出行方式,利用街道社区、村委会、老年大学、老年活动室等场所,开展老年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针对少年儿童群体,充分发挥幼儿园、中小学校课堂“主阵地”作用,将交通安全知识融入校园素质教育,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六一”“开学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促进“小手拉大手”,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县委社会工作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团县委、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优化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效能。在县级主流媒体开辟文明交通专栏,搭建形成全区域的交通安全宣传新媒体矩阵。推动落实乡(镇)、社区至少建立一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90%以上的社区、85%以上的行政村至少设置一处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25年底〕
14.加强文明交通主题宣传教育。充分开展“三零一戴”(零酒驾、零违法、零事故、戴头盔)、“美丽乡村行”“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交通安全“七进”(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进家庭、进社区、进网络)宣传,引导群众关注道路交通、共同参与交通治理。组织壮大网上主流舆论阵地,强化网络空间交通文明培育,加强文明交通正能量传播。强化“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等营运车辆驾驶员警示提示,曝光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牵头单位: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交运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建立健全文明交通公益宣传机制。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的公益支持作用,加大文明交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的合作力度,在普法宣讲、志愿劝导、事故救助等领域打造更多公益项目。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围绕文明交通议题、法治安全话题,组织在校大学生、志愿者、企业代表、私家车主等群体,开展特色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县委社会工作部、团县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安全畅行行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实施计划,作出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敖军荣任组长的工作专班,以上工作措施中涉及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为工作专班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朱武茂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统一报专班办公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便于日常工作的联系对接、信息互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三)密切沟通协作。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统筹推进,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精心部署,各项任务措施要责任到岗,具体到人,做到既各司其职,又协同作战、密切配合,依据自身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工作专班将通过检查督导、深入调研等方式加强对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验收,对工作落实不力,动作迟缓、流于形式、成效不明显的,将综合运用通报批评、约谈督办等措施,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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