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浮梁县关于推进医疗保险扩面参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近日,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浮梁县关于推进医疗保险扩面参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浮府办字〔2024〕34号,以下简称《方案》),对我县医疗保险扩面参保目标任务、扩面对象、实施方法、保障措施等工作进行明确。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及目的
全民参保是整个医保的基础和基石,实现全民医保覆盖是建设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目标。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和对医保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医疗保险扩面参保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通过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应对老龄化、城镇化等社会变革带来的挑战,确保人民在老年、疾病等情况下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维护人民参加医保和享受医保待遇的合法权益,使人民共享全民参保发展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方案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24〕5号)
三、方案目标任务
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分工协作,通过宣传引导、参保信息数据共享、逐人建册建档、优化缴费服务等方式,强化扩面征缴工作。确保2024年底前完成两个工作目标任务,即职工和居民参保目标数100%完成;全县全民参保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四、方案主要内容
(一)明确扩面对象: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市场主体中未参保职工,尤其是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但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在职人员以及暂时仍未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二)明确专项行动时间:2024年5月-12月底。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集中治理和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三)明确实施方法:1、在宣传发动阶段,对企业未参保职工、灵活就业欠费人员、未参保居民等群体开展政策宣传,动员参保。
2、自查自纠阶段,通过部门联动,动态更新职工参保数据库、摸清各类人员参保信息、加强部门间数据比对,对未参保、漏保人员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参保。
3、集中治理阶段,对拒不履行法定参保义务的单位,依法强制征缴。对未参保的城乡居民,要逐人查找原因,分类施策,有效破解。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目标任务。
4、总结提高阶段,主要对前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扩面参保工作成果。
(四)保障措施中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责任;对医保、教体、公安、财政、人社、税务部门明确责任分工。
政策解读人:程智
政策咨询电话:0798-2627060 /0798-2621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