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府办字〔2024〕34号
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浮梁县关于推进医疗保险扩面
参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浮梁县关于推进医疗保险扩面参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浮梁县关于推进医疗保险扩面参保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民参保成果,推动参保扩面提质,提高全县医保基金抵御风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24〕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医保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医疗保险扩面参保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挖掘扩面征缴潜力,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切实提高全民参保率。
二、目标任务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医疗保险扩面参保工作机制,以强化宣传引导、参保信息数据共享、逐人建册建档、优化缴费服务等为手段,强化扩面征缴工作。确保2024年底前完成两个工作目标任务,即省医保局下达的职工和居民参保目标数100%完成;全县全民参保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扩面对象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市场主体中未参保职工,尤其是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但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在职人员以及暂时仍未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为2024年5月至2024年12月底,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集中治理、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5月)。重点做好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和组织征缴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论学习。采取线上媒体宣传+线下入户走访等方式,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主流新闻媒体等载体作为医保政策宣传主阵地,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开展政策宣传,动员企业将未参保人员、漏保、断保、脱保人员及时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对已参加职工医保但长期欠费的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短信提醒、上门服务等方式解释政策,动员其续保。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对未参保居民进行上户宣传,动员其主动参保。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6月)。紧紧围绕专项行动工作目标,实时动态更新职工参保数据库。通过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进一步摸清各类人员参保信息。重点核准未参保人员身份信息,精准识别“漏保”“断保”人员,开展动员“续保”缴费行动。加强医保参保数据与各部门数据比对,准确掌握未参保人员信息,进一步完善参保和未参保人员信息分类数据库。各单位要根据医保和税务部门核定的人员名单、缴费基数在规定时限内主动依法参保。
(三)集中治理阶段(2024年7月-9月)。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完善工作举措,对拒不履行法定参保义务的单位,依法强制征缴。对未参保的城乡居民,要逐人查找原因,分类施策,有效破解。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目标任务。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10月-12月)。对前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健全完善政策措施,建立扩面征缴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扩面参保工作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对本辖区医疗保险扩面参保的属地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统筹、推动医疗保险扩面参保工作。分管负责同志作为直接责任人,组织推动医疗保险扩面参保工作的落实。要以乡镇(街道)、村(居)为单元,建立常住人口参保台账,摸清家底,并实行动态管理,对参保状态异常的,要及时查找原因,研究对策,针对性地予以化解,确保参保率稳中有升。要进一步完善参保情况通报机制和结果运用机制,为征缴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各部门要分工协作、整体联动、密切配合,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联动机制。
医保部门:要收集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摸清底数,对参保单位进行检查、调查,对应保未保和欠费的单位发出申报参保和缴费通知,并附致参保单位一封信,宣传相关参保政策。对拒不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依法查处。对拒不缴纳所欠保费的单位,联合税务部门依法处理。
教体部门:要按照《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在校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函〔2023〕20号)》要求,将学生全体参保纳入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协同税务、医保部门推动学生参保工作,力争不漏一人。
公安部门:与医保、税务部门共享户籍人口相关信息,协助查阅比对户籍人口分布和生存状态等信息。
财政部门:配合税务部门确定职工缴费基数,保障征缴工作必要的工作经费。
人社部门:配合医保部门提供各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数据。
税务部门:根据医保部门传递的参保数据,依法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附件:医疗保险扩面参保专项行动责任分工表
附件
浮梁县医疗保险扩面参保专项行动责任分工表
责任单位 |
工作任务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县医 保局 |
牵头组织实施县域职工医疗保险扩面参保工作,确保职工参保基数100%完成 |
主要 领导 |
分管 领导 |
县教 体局 |
配合医保、税务部门实施学生(含幼儿园)参保工作;向医保部门提供学生花名册,供其建立学生参保户头;对未参保学生动员其家长为学生购买居民医疗保险,力争学生100%参保 |
主要 领导 |
分管 领导 |
县公 安局 |
与医保、税务部门共享户籍人口相关信息,协助查阅比对户籍人口生存状态等信息 |
主要 领导 |
分管 领导 |
县财 政局 |
配合税务部门确定职工缴费基数;保障征缴工作必要的工作经费 |
主要 领导 |
分管 领导 |
县人 社局 |
配合医保部门提供各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数据 |
主要 领导 |
分管 领导 |
县工 信局 |
配合医保部门提供各企业参保名单,与税务、人社配合,共同做好征缴动员工作 |
主要 领导 |
分管 领导 |
县税 务局 |
根据医保部门传递的参保数据,依法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
主要 领导 |
分管 领导 |
县医保中心 |
指导各经办机构具体落实医疗保险扩面参保工作;收集、汇总、对比分析全县参保相关数据,对全县扩面参保工作提供数据支撑。负责宣传、发动和检查;督促漏保、欠费单位参保、缴费;对拒不依法申报参保的,医保部门依法处理;对拒不缴费的,联合税务部门依法处理 |
主要 领导 |
分管 领导 |
各乡(镇)政府 |
领导组织实施本辖区扩面征缴工作;对本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参加职工医保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对城乡居民逐人建档建册,强化征缴工作举措,确保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100%参保,上级下达的参保基数100%完成,全民参保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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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 领导
|
昌南 新区 |
切实履行属地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辖区扩面征缴工作 |
主要 领导 |
分管 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