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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24-03-07 来源: 浮梁县文广新旅局 访问量:


浮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4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浮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浮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年部门预算表2023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浮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3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浮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化遗产保护、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框架内拟定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规划,起草有关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一)

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二)

推进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规划、实施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扶助全县贫困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督管理县级公共文化设施,规划、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三)

(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四)

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对接全省加扰工作,管理全县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五)

指导、管理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六)

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七)

拟订文化县场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文化县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八)

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九)

。负责动漫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新闻出版县场监管的职责。(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十)

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文物和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及港澳台的交流、宣传与合作等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十一)

承担电影行业管理和县场监管、农村及社区等电影公共服务,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作,指导基层电影队伍建设,监督管理电影专项资金。(十二)

对全县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负责协调联系省属各级广播电视部门工作。(十三)

拟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十四)

县场的“扫黄打非”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实施。依法查处反动、黄色、封建迷信、渲染凶杀、暴力及其他非法出版物,查处违反出版、印刷、发行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保护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含音像制品)对全县范围内的音像制品的制作、复制的管理和出版物(十五)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报刊出版单位、音像制品复制单位的日常管理。(含出版物印刷业、包装装潢印刷业和其他印刷业)承担全县范围内的印刷业(十六)

活动。(零售、展览、出租)的发行(不含影视光盘)管理全县范围内图书、报纸、杂志、期刊和电子出版物(十七)

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十八)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4个(浮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本级、浮梁县博物馆、浮梁县文化馆、浮梁县图书馆)。编制数为3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8人。实有人数56人,其中在职35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第二部分浮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浮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5099.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118.22元,其他收入123.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857.97万元。预算收入总额比去年增加1688.82万元,同比增49.51%,主要由于上年结转结余项目类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总额为5099.7万元,比去年增加1688.82万元,同比增49.51%,主要由于上年结转结余项目类资金增加。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60.40万元,项目支出4339.2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43.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8.49万元,其他支出34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按经济功能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94.6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24.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77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54.1万元,基本建设支出340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490.29万元。

(三)、202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18.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93%,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81.7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基本支出636.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6.96%;项目支出481.3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43.04%。

(四)、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024年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98.4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8.81%,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98.49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基本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项目支出98.4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100%。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2024年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用预算47.4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5万元,减少8.66%。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预算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

截至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浮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项目情况说明

1、图书馆2024年免费开放项目

1)项目概述:为群众读者提供更多更好的阅读资源。

2)立项依据:完善延续历年项目

3)实施主体:浮梁县图书馆。

4)实施方案:不断丰富阅读内容,推进全民阅读。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免费开放达到每周48小时,场馆维护费等经费6万元

7)绩效目标:丰富群众阅读,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2、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建设完成县级应急广播一级平台1个、乡镇二级平台16个、村三级平台159个和终端接收点1596(社区)个,形成县、乡、村(社区三级联动,主体明确、标准统一、)可管可控的广播服务网络,实现全县应急广播“村村响”全覆盖的目标。转播各级广播节目和适时插播当地所需的农业、科技、卫生、气象、治安、救灾等信息,应急插播预警语音信息和警报信号,为我县文明实践中心应用工作提供安全可靠的信息发布平台,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快速有效的政令下达渠道。

2)立项依据: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方案>(赣办的通知》字〔2018〕精神(我县是全省18个试点县之一),进一步62号)推进全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提高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

4)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18〕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62号)体系建设,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提高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6)年度预算安排:预算2024年度传输设备更新安排资金49.2万元。

7)绩效目标:进一步推进全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均等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提高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降低自然灾害给老百姓带来的经济损失。

3、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项目资金

1)项目概述安全播出是广播电视工作的生命线,没有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就没有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安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还是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阵地

2)立项依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2号)

4)实施方案:我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按照“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消防隐患、抓出成效”的原则,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狠抓安全播出管理,深化专项整治和防范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各项长效机制,确保了我县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优质播出。为切实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印发了《浮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广播电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

6)年度预算安排:预算2024年度数字发射机运行维护安排资金28.36万及120万元。

7)绩效目标: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立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和安全播出工作责任制。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把各播出单位一把手列为成员单位名单,进一步完善全县广播电视播出调度指挥系统,力求做到令行禁止。三是改善应急广播体系,深化县局监督、协调、指挥职能,从整体上做早计划、早部署、早落实,防患于未然,确保我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工作万无一失更好服务人民大众。

4、失地农户有线电视收视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随着我县建设“三城一中心”步伐的加快,招商引资、公路改造、城镇建设等用地大量增加,失地农民越来越多,为防止失地农民出现“难就业、难创业、难保障、难发展”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失地农户有线电视收视费每户每月补助7元,补助资金由县财政负担。

2)立项依据:浮府发【2004】46号《浮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浮梁县失地农民帮扶暂行办法的通知》

3)实施主体:浮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4)实施方案: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0万元,实际支出30万元,全部用于全县失地农民有线电视补助。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文件,遵循必须、必要、保障重点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科学合理,为项目资金使用提供全面的制度保障。在电视台做游字广告、宣传单,让广大失地农户知晓县政府这项惠农政策。

6)年度预算安排:预算2024年度安排失地农户补助资金16.5万元。

7)绩效目标:我单位对失地农户进行认真宣传,计划总投入资金30万元,全部用于补助我县16个乡镇失地农民,丰富他们业余文化生活,能收看到国家新闻、浮梁新闻。

5文旅促消费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着力扩大国内需求” 。恢复和扩大消费成为经济发展的优先任务。为进一步提振我县文旅行业发展信心,增强文化和旅游市场活力,助力旅游市场恢复和发展,发放消费券,用于拉动游客到我县景区、酒店、民宿消费

2)立项依据:延续浮府办抄字【2022】395号项目

4)实施方案:开展浮梁县文旅促消费活动,活动由县文旅局安排消费券投放,消费券券样由县文旅局统一设计,活动参与主体为我县景区、酒店、民宿。

6)年度预算安排:投放消费券资金10万元整。

7)绩效目标:提振旅游行业民展信心,增强旅游市场活力,助力旅游市场恢复和发展。

6、旅游宣传推介项目

1)项目概述:新时代下,再好的产品也要卖力吆喝。持续加强旅游宣传推广,进一步拓宽传播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创新传播方式,促进我县旅游市场繁荣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旅游需求,逐步扩大和提升浮梁旅游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2)立项依据:《“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4)实施方案:深入挖掘浮梁(绿色、绿(传统村落)“古生态)、红(陶瓷源地) (红色根据地)”旅游特色资源,通过各种途径不断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着力唱响浮梁文旅品牌。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在上海、福州、武汉等重点客源城市举办(参加推介会;二是支持、指导涉旅乡镇、景区景)点举办勒功油菜花节、瑶里七彩风车节、相约“茶香故里“西湖乡首届乡村振兴推介活动等大型文旅活动;三是制作更新浮梁旅游宣传片、浮梁旅游画册、宣传册;四是开通浮梁旅游手机推送语。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度安排印发旅游宣传推介宣传册资金3.2万元。

7)绩效目标:进一步宣传和展示度和影响力。浮梁文化与旅游资源优势,提升知名和影响力,让更多人认识和了解浮梁旅游。

7、其他旅游管理与服务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旅游发展,人才先行。为进一步促进文旅融合发展,着力培养旅游管理、营销、服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并在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和落实相关政策支持。

2)立项依据:《关于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

)

4)实施方案:重点建设好旅游行政管理人员、导游人员、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能人员这“四支队伍” ,增强旅游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一是引进旅游企业实体经营人才。实体运营,专业的人做专业的服务。二是引进、培养管理人才。随着全域旅游的推进,懂旅游专业知识又懂旅游管理的复合型干部人才尤为重要。三是引入和培训专业型的市场营销人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必须以科学、先进的旅游市场营销来开拓旅游市场。四是以举办文旅行业培训班、导游员讲解大赛等方式,不断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质量。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度安排安全教育宣传1.6万元、提高文化服务水平工作经费3.68万元和文化事业管理及帮扶资金25.76万元。

7)绩效目标:维护且保障全县旅旅游事业有序推进及发展。随着新型旅游形式的不断涌现,个性化、高端定制的旅游模式越来越受游客青睐,全方位打造旅游人才队伍使其不断适应游客需求,紧贴市场,紧贴产业发展,提高文化服务水平,优化文化工作,保障全县旅游执法管理及全县旅游市场依法正常运行。

8、扫黄打非项目

1) “扫黄打非”项目的实施,能够较好地实现全县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全县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在实施过程中,力争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并为以后年度工作开展积累丰富经验

2)立项依据:根据省、市“扫黄打非”工作要求,“扫黄打非”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3)实施主体:浮梁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

4)施方案:对全县“扫黄打非”工作人员、基层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行培训、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对“扫黄打非”基层工作站督导。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预算2024年培训达次数12次,培训经费1.6万元。

7)绩效目标: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督查和相关执法工作,围绕“清源” 、“固边”“净网”“护苗”“秋风”五大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黄”涉“非”出版传播活动,进一步提高“扫黄打非”工作能力和服务效能,保证项目质量,努力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文化市场日常监督,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9、图书馆购书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2024年图书馆添置图书

2)立项依据:浮府办抄字【2023】32号项目

4)实施方案:不断丰富阅读内容,提高公共文化阅读水平。

6)年度预算安排:购买图书资金24.87万元整。

7)绩效目标:为群众读者提供更多更好的阅读资源。

10、美术馆2023免费开放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为进一步提高免费开放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观赏资源。

4)实施方案:不断丰富美术馆开放内容,提升群众文化艺术鉴赏能力。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对外免费开放及馆内设施维护等资金6万元。

7)绩效目标:丰富群众艺术生活,提高人民群众艺术欣赏能力。

11、2024年文化馆免费开放项目

1)项目概述:为进一步提高免费开放服务水平、保证群众享有的文化权益

2)立项依据:延续赣文旅财字【2022】26号

3)实施主体:浮梁县文化馆。

4)施方案:提高免费开放服务水平,让我县群众享有文化权益。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对外免费开放及馆内设施维护等资金6万元。

7)绩效目标:2024年,我馆预计免费开放共接纳群众来馆学习、培训、娱乐约1.5万人次,以提高群众文化鉴赏水平,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12、老放映员生活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为进一步改善老放映员生活条件。

2)立项依据:延续浮府办字【2014】113号

4)实施方案:及时发放老放映的生活补助。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老放映员生活补助18.1万元整。

7)绩效目标:长期改善老放映员生活条件。

13、群众歌咏月项目

1)项目概述: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群众歌咏月的节目水平。

2)立项依据:延续景宣字【2022】号

3)实施主体:浮梁县文化馆。

4)实施方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合唱排练及参加全市歌咏月比赛,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群众文化艺术水平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编排节目劳务费等预算2.4万元整。

7)绩效目标:合唱排练及参加全市歌咏月比赛,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群众文化艺术水平

14、2024年南市街安防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景德镇市基本建设考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与指导精神,为配合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对以南市街窑址为核心的小南河流域窑业遗存进行保护。

4)实施方案:为加强对以南市街窑址为核心的小南河流域窑业遗存的保护,必须对南市街窑址进行日夜巡查看护,防止遭受人为破坏和盗挖行为

6)年度预算安排:防雷接地系统安装21.63万元网络传输和系统安装监控中心建设27.66万元。

7)绩效目标:对以南市街窑址为核心的小南河流域窑业遗存进行保护

15、文物安全保护及博物馆设备购置补助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文物是国家、民族发展的重要历史见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人类社会在社会发展各个阶段智慧的结晶,是传承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对历史研究具有重要的使用价值,对人类社会的发展研究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

4)实施方案:设备购置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政府购买金额36.8万元。

7)绩效目标:为持续完善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机制、改善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条件,使全县博物馆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得到稳步提升,保障全县博物馆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正常运转,有效促进我县文博事业有序发展,确保文物安全。

16、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

1)项目概述: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相关要求和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指导建议,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利用,做好我县国家级非遗产项目(“水碓营造技艺景德镇瓷业水碓营造技艺) ”管和保护工作。

4)实施方案:开展国家级非遗产项目(“水碓营造技艺景德镇瓷业水碓营造技艺) ”展示馆建设、绕南水碓工坊提升和水碓文创产品开发,项目由县文旅局指导,浮梁垚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日常管理和运营。

5)实施周期:长年

6)年度预算安排:展示馆建设、绕南水碓工坊提升和水碓文创产品开发投资10万元整。

7)绩效目标:严格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相关要求和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指导建议,做好我县国家级非遗产项目“水碓营造技艺(景德镇瓷业水碓营造技艺) ”管理和保护工作。

17、兰田窑土地租金及看护人员工资

1)、项目概述:兰田古瓷窑遗址,位于景德镇市浮梁湘湖镇兰田村金星自然村。2012年10月,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景德镇陶瓷考古研究所和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组成联合考古队,正式对该窑址展开考古发掘。出土主要三大类青釉瓷、白釉瓷和青白釉瓷等大量遗物。该窑址始烧于唐代中、晚期,历经五代,至北宋结束,跨度几百年由万窑坞、牛氏岭和小金坞三处窑业遗存组成,万窑坞窑址宽约180米,进深约平方米8100米,总面积约45

唐代兰田窑址是迄今景德镇浮梁地区烧造时间最早、保存最好的唐代窑址之一,对研究探索景德镇早期制瓷史提供了珍贵的科学资料,是十分重要的窑业遗迹。为该遗址免糟盗挖乱采和人为破坏等现象发生,因此对兰田古瓷窑遗址整个区域进行看护和管理

2)立项依据:延续文件,(浮府办抄字【2015】216号)自2015年开始对兰田古瓷窑遗址整个区域支付土地租金及看护和管理人员工资

3)实施主体:浮梁县博物馆。

4)实施方案:为加强对兰田古瓷窑遗址历史文化资源的保

护,必须对兰田古瓷窑遗址进行日夜巡查看护,防止遭受人为破坏和盗挖行为,并及时支付该区域土地租金。特制定兰田古瓷窑遗址看护、管理工作方案如下:1、县文物部门及乡镇所在地在做好兰田古瓷窑遗址监督与管理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增强当地居民的文物保护意识。2、在县文物保护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对古瓷窑遗址辖区范围内进行日常监督和巡查,及时排查和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坚持以防为主,坚决杜绝、制止破坏文物事故发生,必要时协助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必须做好古瓷窑遗址安全巡查记录,保存好影像资料,对巡查发现的不安全问题,应及时向县文物保护管理部门报告。每月必须定期向县文物保护管理所上报兰田古瓷窑遗址安全巡查记录资料。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预算安排兰田窑看护人员工资资金6.9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加强兰田窑古瓷窑遗址保护与管理,不被人为破坏,确保遗址安全。

18、博物馆免费开放配套资金

1)项目概述:博物馆是宣传地方历史和公共文化历史资源的重要载体,也是以实物标本为基础,展示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窗口。通过陈列展览进行形象直观的社会教育,为广大人民群众传播历史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的公益性重要场所。

2)立项依据:延续文件要求设(赣财教【2010】187号)立博物馆免费开放配套资金。

4)实施方案:1、改善博物馆服务、安全设施和接待条件,健全陈列展览质量标准,全面提高管理和展示服务水平,使社会服务质量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更好地为大众服务,确保观众安全。2、积极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景区、进军营”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博物馆社会教育功能。3、完善博物馆藏品征集标准,拓展博物馆藏品征集领域和途径,充实博物馆藏品数量和类型。加强近现代文物、民俗文物、革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征集。4、不断完善博物馆体系,优化博物馆结构,促进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功能和社会教育水平。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预算完善场馆设施建设,做好日常维护资金1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强化博物馆安全、服务设施建设,确保免费开放工作正常开展,充分发挥博物馆教育功能。

19、文物保护经费

1)项目概述:文物是国家、民族发展的重要历史见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人类社会在社会发展各个阶段智慧的结晶,是传承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对历史研究具有重要的使用价值,对人类社会的发展研究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为后世子孙传承历史记忆,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2)立项依据:历年项目延续

4)实施方案:1、针对我县众多的文化文物遗存,我单位将文物安全保护做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始终坚持落实“文物安、全县安”的文物安全保护工作目标,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2、做好日常检查、巡查,及时整改文物安全隐患,打击破坏文物犯罪,对损毁文物及时进行维修和保护的同时,加强对县、乡、村三级文物管理员进行演练培训,切实抓牢抓实文物保护安全工作。3、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活动,通过多措并举的宣传形式,增强公众文物保护意识。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预算文物保护维修安排资金4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持续完善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机制、改善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条件、壮大文物安全保护工作队伍,使全县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得到稳步提升,保障全县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正常运转,有效促进我县文博事业有序发展,确保文物安全。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2万元,较上年减少3.8万元,减少22.35%,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严格落实严的规定要求”,厉行节俭,从严控制“三公费用”支出,减少行政运行成本。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减0万元。公务接待费13.2万元,较上年减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减0万元。公务用车运险费0万元,较上年减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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