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推进
乡村振兴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根据景德镇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景财农指〔2025〕57号)和《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财扶〔2021〕2号)文件要求,经村级申请、乡镇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实地核查,从已批复的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择优选取,现予以下达项目资金(具体项目明细见附表)。各乡镇要按有关规定认真抓好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请列入2026年政府预算收支分类科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扶持项目列入“2130505生产发展”)。(一级项目库: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一、确保专款专用。本次下达常态化帮扶资金用于产业发展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得用于弥补已建成的项目建设资金缺口,不得用于偿还其他债务,不得挪用其他项目建设内容,确保专款专用。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乡镇、有关部门及行政村,要加强协调沟通,加快项目建设。对需要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的项目,要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确定;对需要通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或“四议两公开”制度确定施工单位的项目,要严格按程序执行。确保项目如期完工,并保质保量。
三、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按照《关于修订调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指标的通知》(赣财农〔2024〕43号)文件要求,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填报2026年衔接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运行监控表、绩效目标自评表,并及时报送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切实加强资金绩效管理。
附件:1.2026年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补助资金表
公示单位:浮梁县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浮梁县农业农村局五楼
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798-2626948
监督电话:12317
公示时间:永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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