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景德镇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景财建指〔2025〕26号)要求,根据各乡镇上报2025年稻谷种植面积核算后,现将2025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6911099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表),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本次上级安排资金6911099元至我县,经核算,我县此次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补贴标准为中晚稻23.85元/亩,早稻29.85元/亩。
二、补贴对象:
此次补贴对象为全县水稻种植户、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三、补贴程序:
1.申报主体在各村委会申报提交本年度真实的水稻种植面积,各乡(镇)、各村委会负责收集、核实并上报水稻种植补贴面积。
2.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上报的种植面积,核算分配各乡(镇)补贴资金,并通过“一卡(折)通”拨付至财政社保卡账户。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非个人一卡通账户开收据至县农业农村局领取。
2.补贴资金应当在10月底前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户,并张榜公布7天,同时,还需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在县政府或县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当年未使用完的,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一经查实,必须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附表:2025年浮梁县目标价格补贴(稻谷)分配表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