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林业局 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浮梁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浮梁县林业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浮梁县林业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浮梁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地方性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草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草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地草畜平衡和草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开展沙化土地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实施方案。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地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改革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负责对全县林区林业专用公路的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地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开展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县国有林场改革、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承担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十二)负责林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三)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地预算内投资,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全县林业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地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生态补偿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在县内履约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推动林业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大力推进国土绿化:加强森林、湿地、草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林业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有3个,分别为浮梁县林业局、浮梁县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和浮梁县银坞林场。
纳入本部门2025年预算编制人数共194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86人,退休人员82人,遗属人员14人),实有在职人数163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86人,编外人员65人。
第二部分 浮梁县林业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浮梁县林业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收入预算总额24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99.36万元,其他收入55.6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79.98万元。预算总额比去年减少369.51万元,主要由于下属单位浮梁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已在2025年撤销,所以2025年预算较2024年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支出预算总额2435万元,较去年减少369.51万元,主要由于编制预算时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总额相等,收入预算减少导致支出预算同步减少。
按资金性质划分:基本支出1684.9万元,项目支出750.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功能科目117.42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功能科目58.71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功能科目19.23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功能科目9.76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功能科目1.79万元;2110404(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功能科目10.79万元;2130211(行政运行)功能科目24.58万;2130204(事业机构)功能科目1540.57万元;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功能科目24.09万元;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功能科目203.89万元;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功能科目6.04万元;2130211(动植物保护)功能科目75.13万元;2130212(湿地保护)功能科目20万元;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功能科目120万元;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4.97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功能科目108万元。
按经济功能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480.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35.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66万元,资本性支出22.61万元,其他相关支出370.7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99.36万元,较上年减少480.15万元:基本支出1629.24万元,较上年1780.73万元减少151.49万元;项目支出570.12万元,较上年898.78万元减少328.6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87.11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40.28万元,减少了17.56%。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6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1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公务用车2辆,其中林业局本级6辆,银坞林场2辆,浮梁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3辆。
2025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项目情况说明
2025年度浮梁县林业局共安排11个项目(本级10个项目,森林资源监测中心1个项目),预算支出570.12万元(公共财政拨款570.12 万元)。
1、义务植树专项专项(特定目标类)
1)项目概述: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开展新春团拜和植树节义务植树活动,增强全民植绿爱绿护绿意识。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条 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江西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国土绿化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赣绿委〔2021〕2号)。创新开展义务植树。加强宣传发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传播生态知识,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全民爱绿植绿护绿意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义务植树的浓厚氛围。
3)实施主体:浮梁县林业局。
4)实施方案:1、组织开展一次新春团拜义务植树活动;2、组织开展3.12植树节义务植树活动。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预算安排12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情见附表。
2、2025挂点帮扶项目(特定目标类)
- 项目概述:1.做好4个村乡村振兴产业帮扶、党组织建设、增加村集体收入,打造美丽乡村;2.做好1个乡镇的综治挂点帮扶工作。
2)立项依据:省委组织部、中共江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乡村振兴局》文件(赣组字[2021]38号);浮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持续做好县派单位2021-2023年定点帮扶工作 》的通知(浮办字[2021]45号)文件。
3)实施主体:浮梁县林业局。
4)实施方案:局综治挂点帮扶一个乡镇,四个行政村,乡村振兴派出三个挂点干部,帮扶建档立卡脱贫户,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提高帮扶对象生活水平。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预算安排4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情见附表。
3、林地“一张图”及森林资源数据更新、林草湿综合监测工资11.1万元(特定目标类)
1)项目概述:一、森林面积保持在324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1%,活立木蓄积量在2000万立方米以上;二、完成本年度省下发的遥感判读图斑的验证核实工作及林地变更数据的更新,并上交省市管理部门。完成境内的21个森林、湿地、草地等固定样地的现地调查。
2)立项依据:根据林业业务需求。
3)实施主体:浮梁县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4)实施方案:预计在下半年完成年度小细斑更新数25000个,现地复核小班数2500个,重点调查差异图斑数2500个,年度验证和核实省下发遥感判读图斑数509个,境内林草湿样地的现地调查数21个。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预算安排11.1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情见附表。
4、2025年林长制工作经费项目(特定目标类)
1)项目概述:我县从2018年率先推动的林长制工作,是保护发展林业资源的制度改革。为做好全县总林长会、林长制会议、接待省级、市级林长巡林,服务对接县级林长巡林、接待外地来考察学习,智慧林长制建设、“一长两员”监管、林长制培训、林长制宣传和推广等工作,经研究并报县领导同意,每年预算安排25万元工作经费,确保工作在运行。目标1:推深做实全县林长制工作。目标2:加强林长巡林和护林员巡护。目标3:健全和完善林长制数字管理平台。
2)立项依据:江西省人大颁布的《江西省林长制条例》,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18】31号),景德镇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全面推行“林长制”意见》的通知(景办字【2018】79号),浮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浮梁县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浮办字[2018]80号等文件。
3)实施主体:浮梁县林业局。
4)实施方案: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完善护林员“五统一”费用10万元、林长公示牌及宣传费用5万元、林长制示范建设8万元、工作经费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5万元。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预算安排2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情见附表。
5、浮梁县湿地“十五五”规划及一般湿地名录编制发布
1)项目概述:为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美丽江西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立项依据:《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国办发[2016]89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1]45号)
3)实施主体:浮梁县林业局。
4)实施方案:完成一次浮梁县湿地“十五五”规划编制及一般湿地名录发布,有效提高当地湿地保护。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预算安排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情见附表。
6、浮梁县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特定目标类)
1)项目概述:对全县野生动物致害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减轻受害群众损失。。
2)立项依据:根据林业业务需求实施。
3)实施主体:浮梁县林业局。
4)实施方案:有效做好野猪危害防控,签订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积极开展野猪防控主题宣传,减少群众损失。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预算安排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情见附表。
7、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特定目标类)
1)项目概述: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松材线虫病防治阶段性目标任务。
2)立项依据: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皖浙赣环黄山松材线虫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办生发〔2021〕54号)、《江西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赣林防发〔2021〕3号)要求,将我县列入皖浙赣环黄山松材线虫病防控重点区和省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重型疫区范围。
3)实施主体:浮梁县林业局。
4)实施方案:1.加强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新疫情,并及时处置2.巩固除治成效,确保已根除的疫点乡镇疫情不反弹,要进一步加大疫情除治力度,至少实现一个疫点乡镇无疫情。与安徽省黄山市交界地区疫情向内压缩,交界区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全县疫点乡镇和病死树数量实现双下降。 3.不发生染疫松木及其制品跨县调运事件。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预算安排1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情见附表。
8、2025年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和管理(特定目标类)
- 项目概述:1.做好全县320万亩有林地内野生动植物、森林防火、林业案件查处等森林资源保护工作;2.自然保护区负氧离子监测管护;3.湿地保护面积4900公顷;4.开展林木采伐监管、林地使用审核审批、林权权属审核等森林资源管理工作;5.做好林业宣传推广工作;6.规范林业资金使用、管理,做好绩效评价、财会监督等财务工作;7.做好林业产业发展工作8.其他林业工作。
2)立项依据:根据林业职能要求,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目标。
3)实施主体:浮梁县林业局。
4)实施方案:建设自然保护区负氧离子监测点4个,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防火面积320万亩,湿地保有量4900公顷,林木采伐监管7万立方米;向各类新闻媒体完成林业新闻信息投稿数30篇,在林业微信公众号完成新闻宣传50篇,发布专栏林业新闻及视频3篇,在2025年陆续制作宣传横幅、公益宣传牌等,全面提升林业社会知晓度。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预算安排147.72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情见附表。
9、2025年固定资产采购项目(特定目标类)
1)项目概述:为保证局日常工作运行,经局研究,安排办公用品等专项固定资产经费。
2)立项依据:日常工作需要。
3)实施主体:浮梁县林业局。
4)实施方案:采购电子设备、空调、打印机、办公桌椅等办公需求固定资产。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预算安排14.3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情见附表。
10、2025年保障服务项目(特定目标类)
1)项目概述:为了达到工资、福利发放覆盖率100%,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干部职工满意度。
2)立项依据:日常工作需要。
3)实施主体:浮梁县林业局。
4)实施方案:1.保障15个非编人员工资福利;2.弥补93个工会会员工会福利、77个退休老干部的福利不足部分。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预算安排1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情见附表。
11、古树名木保护补助(特定目标类)
1)项目概述:为了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发挥古树名木的政治、历史、文化价值,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立项依据:《江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于2004年11月26日通过,自2005年1月1日施行。
3)实施主体:浮梁县林业局。
4)实施方案:完成古树名木加固复壮15株,完成古树名木的复壮、护基、覆土、防虫 ,充分改善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预算安排1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情见附表。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预算安排13.87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情见附表。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林业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9.99万元,较上年下降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11.5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过紧日子号召,减少非刚性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49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增)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由部门结合实际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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