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3月8日在浮梁县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吴明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202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上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以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新平先行区建设为统领,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坚持牢牢稳住宏观经济大盘,坚守不发生财政金融风险底线,坚定强化重点民生支出保障,全县经济运行平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全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1236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2245万元,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与上年基本持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3071万元,比上年增长9%。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体制性转移支付、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余等,总收入合计为4018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结转下年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总支出合计为401882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30003万元,同比增长67.3%;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46586万元,同比增长147.4%。基金收入加上基金转移支付补助、新增专项债券收入、上年结余等,总收入合计为507862万元;基金支出加上解支出、债券还本、调出支出等,总支出合计482617万元,结余25245万元。
3.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社保基金收入完成23859万元,增长9.3%;社保基金支出21680万元,增长10.6%;社保基金收入和支出相抵,当年结余2179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5、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至2022年底,政府性债务限额54485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46857万元;专项债务398001万元。政府性债务余额50949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30300万元;专项债务379198万元。
(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县本级完成财政总收入66412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4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200万元。
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体制性转移支付、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余和乡镇上解等,总收入合计为3646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补助乡镇支出、结转下年使用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总支出合计为364659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30003万元,增长67.3%,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30465万元,增长160.2%。
县本级基金收入加上基金转移支付补助、新增专项债券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余等,总收入合计为507882万元,基金支出加上解支出、债券还本支出、补助乡镇支出、调出支出等,总支出合计487950万元,结余19932万元。
3.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县本级社保基金收入完成23859万元,增长9.3%,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7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106万元。
社保基金支出21680万元,增长10.6%,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1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548万元。
社保基金收入和支出相抵,当年结余2179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以上为全县预算和县级预算2022年执行情况,在编制决算以及与市财政结算后如有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年来,我县财政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指导,认真落实县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要求,牢固树立“大财政”的理念,以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不断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平稳有序促运行,夯实财政“基本盘”
财政收入进一步夯实。围绕全县财政收入目标,县财税部门积极落实国家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应对新冠疫情因素对财力减收影响,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培植税源,夯实财政收入。一方面深入挖掘新增税源,落实各项招商引资政策,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加强重点税源管控,切实抓好各产业税收征管,堵塞征管漏洞,防止税收转移流失。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2022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14.7亿元,增长1.1%;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3亿元,基本与上年持平。税占比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投资评审持续强化。主动把握财政投资导向,不断扩大评审范围,前移评审关口,坚持提早介入,严格遵循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坚持“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评审理念,严把评审质量。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44个,送审金额10.3亿元,审减率7.4%,为政府节约财政资金6500余万元,发挥了财政投资评审“过滤器”的作用。
债务管控严防风险。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债务管控原则,适度举借政府债务,不断强化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存量债务和隐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二)多措并举齐发力,推进改革“纵深化”
稳步推进零基预算工作。为打破部门支出固化僵化、预算安排只增不减的格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严把财政支出关口,以收定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构建“制度+技术”的管理机制,全面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准确性、科学性。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以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方案要求为契机,将绩效作为预算管理核心,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意识,启动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做到了“有评估、有目标、有监控、有评价、有应用”,实现了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了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持续提升政府采购监管和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政府采购“一张网”建设,扩大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范围,全年共办理各项采购业务5526批次,采购金额1.4亿元。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运营,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全上线、全覆盖、全公开的运行机制。全面开展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服务,自5月12日我县首个“不见面开标”项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开标以来,全县60个政府采购项目均实现网上开标,有效降低企业投标成本、缩短开标时间,显著提高开标效率。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为企业松绑减负,提高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比例与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进一步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三)提质增效把难关,打好保障“重点战”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衔接补助资金整体稳定,持续加大精准投入。安排衔接资金1.1亿元,支持村集体产业发展和村级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资金1亿用于水稻种植高产示范基地建设;安排专项债券资金1.1亿元用于安排浮梁县现代粮食物流产业园仓储建设项目。
惠企政策持续发力。面对新冠疫情冲击及经济下行压力导致的消费增速减缓、有效投资增长乏力局面,县财政部门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县域企业创新创造,为“四区”建设增力提效;加大招商引资扶持力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2.79亿元;积极争取政府债券,发行新增债券资金6亿元;继续推进“财农信贷通”政策,累计放贷金额11亿元、受益农户1460户;继续推进“财园信贷通”政策,全年累计在贷金额1.1亿元;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大力支持创业就业,全年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445万元。
民生福祉持续增进。2022年,全县民生支出27.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4%。疫情防控一年来,面对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县财政部门根据疫情防控需求,重点调度资金保障;协调各相关部门单位,全面开放支付绿色通道,确保应急专项资金畅通无阻,为疫情防控持久战提供财力支撑。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点保障低保、五保、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等兜底民生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为困难群众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购买防返贫保险等,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250万元,救助人数达42348人次,安排资金383万元,资助11954名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52万元,惠及职工7377人。投入1604万元用于抗旱救灾,保障粮食安全,实现应资尽资,应救尽救。支持教育文广事业发展,投入教育资金5.3亿元,落实“两个只增不减”投入要求,保障各学段经费需求。投入文体广事业资金5476万元,支持全域旅游发展、文化惠民、“村村通”等系列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王港至湘湖公路、瑶里至东埠公路等公路设施的建设通车,改善了我县农村公路各项指标条件,为我县创建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提供资金保障。
(四)内修外治呈常态,增强预算“约束力”
硬化预算约束管理。严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科学编制预算,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控追加预算事项。加强监控。健全财政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实行系统和人工审核双重监控,对全县所有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实现动态监管和支出预警,形成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完善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机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跟踪问效,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对巡视巡察、审计部门审计和绩效评价反馈的问题,督促问题单位整改。聚焦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限定完成时限。举一反三,开展问题排查。针对审计未覆盖的单位,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全面核查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整改,坚决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分析原因,深化监督管理。加强对问题的深入剖析,分析其形成原因并从中吸取教训,持续深入推动常态化监管工作,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
2022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科学决策,离不开县人大、县政协的广泛理解和支持和全县上下的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然而,财政运行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增收形势仍不明朗,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因素影响,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仍在继续,我县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收入增量有限;二是收支平衡矛盾突出,在收入总量较少的情况下,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支出增长较快,支持乡村振兴、“三保”等刚性需求不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三是债券还本付息、化解隐性债务压力大,县级财政在保障“三保”及重点工程项目支出后,剩余财力十分有限。对此,我们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采取积极有力的举措不断完善改进。
三、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的部署要求,以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新平先行区建设为统领,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为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提供有力资金保障,确保2023年财政工作为全面打造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试验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创新区、城乡融合发展样板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增力提效,为奋力开创新时代浮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贡献财政力量。
(一)2023年全县总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约760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5.5%,同口径增长约6.5%。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扣除体制上解等支出,测算全县财力约为416106万元,本次安排全县财政支出预算为4161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全县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81960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长38.4%;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81960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长38.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9712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3.8%;社保基金支出安排24234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0.4%;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相抵,结余5478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完成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全县收支预算由县代编,待县、乡(镇)人大会议批准同级预算后,再汇编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2023年县本级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20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7.7%(为进一步夯实乡镇财力基础,促进乡镇高质量发展,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部分均由本级负担,乡镇总体与上年持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扣除体制上解、补助乡镇等支出,测算县本级财力约为378578万元,本次安排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支出、转移性支出等,测算财政总支出预算为3785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县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81690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长38.4%。
根据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情况和有关规定,2022年县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81690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长38.4%。
2023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县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9712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3.8%,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0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680万元。
社保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4234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0.4%,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3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928万元。
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相抵,结余5478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完成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财政工作责任重大。
(一)做好收入文章,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做好征管“文章”。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持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做大财源“蛋糕”。强化财政收入预期管理,完善收入征管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和政策扶持,提升税源增长潜力。做好项目“文章”。进一步加大项目谋划力度,提升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水平,切实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既抓开工落地,也抓建设进度,还抓投产达效,切实把项目增量转化为实在的税收增量。做好争资“文章”。紧盯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和投资方向,立足当前县域经济发展现状,谋划一批质量高、预期效益好的项目,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力缓解财政平衡压力;大力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准做实项目储备,深化部门间协同配合,加快项目申报审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落实积极政策,增强经济发展动能
落实落细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帮助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力度,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持续激发市场活力。用足用好金融扶持政策,协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加大对实体经济融资支持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充分引导地方金融发挥“生力军”作用,联合开展政府采购项目贷款业务。落实人才激励政策,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围绕重点企业用工和新业态就业技能需求,开展线上线下岗前培训。支持科研创新、知识更新、技能提升等行动,助力人才培养引进,充分激发人才要素活力。
(三)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基本保障
完善民生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三保”任务,在预算安排上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对国家出台的统一民生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同时,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足额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事项,兜牢民生底线,不断提升民生保障力度和水平。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民生领域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继续做好疫苗接种、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方面的资金保障工作。增强民生政策可持续性。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用为民,建立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的保障机制,提高民生政策的可持续性。
(四)树立底线思维,有效防控财政风险
防控财政收支风险。及时跟踪掌握全县经济形势和发展趋势,定期进行财政收入形势预判及分析,确保财政收入均衡入库和可持续增长;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安排支出;严格执行县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防控“三保”风险。完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三保”预算管理工作机制,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地位,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持“疏堵结合、开好前门、严堵后门”的原则,强化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管控和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政府债务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坚决杜绝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大力化解存量债务,确保政府债券资金使用高效,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五)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强化预算管理。建立以项目为核心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实现预算编制、执行、核算、内控、绩效、监督等一体化全流程闭环管理;深入落实零基预算理念,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推进项目库建设,加强预算评审,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强化绩效管理。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狠抓预算源头管理;建立激励和约束相衔接的机制,以财政预算绩效高质量考核工作为抓手,推动财政资金向投入与绩效并重转变。强化财政监督。加快完善覆盖财政管理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财政“大监督”格局,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丰富预算联网监督内容,将财政预算一体化项目库、预算指标、预算执行等数据主动公开,主动接受多方监督,不断提升财政治理能力。
各位代表,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新的一年,面对更加艰巨的任务、更加重大的责任,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听取县政协的监督意见和建议。踔厉前行、奋发作为,在应对财政重大挑战,抵御财政重大风险,克服财政重大阻力,解决财政重大问题上掌握主动权,扎实做好2023年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浮梁贡献财政力量!
附:报告中有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总收入
财政总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缴入中央金库的国内消费税和国内增值税、纳入中央与地方分享范围并缴入中央金库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但不包括关税以及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以及未纳入中央与地方分享范围的铁路运输、国有邮政、银行、石油、石化企业所得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三、非税收入
非税收入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或者国有资产、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取得的除税收、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资金。
四、基金收入
基金收入即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政府性基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为举办社会保险事业而筹集的,用于支付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时所享受的保险金和津贴的资金。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包括:从国家出资企业分得的利润;国有资产转让收入;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清算收入;其他国有资本收入。
八、“三保”
“三保”是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财政支出是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进行的财政资金的支付。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政府对集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是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一、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的基金。
十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
历时两年建设,我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于2022年9月底正式上线,覆盖全省144个行政区划、3万多个预算单位。将改变传统预算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按照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与信息系统建设紧密结合的原则,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财务报告等各个业务环节按一个整体进行整合规范,建设贯通各级政府的财政“云平台”,实现业务流程、技术标准、操作平台的“三个统一”。
十三、预算绩效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
十四、零基预算
零基预算是指新预算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指标的确定,不考虑以前年度的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只以新预算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力可能为依据,重新评估各项收支的必要性及其所需金额的一种预算形式。因预算编制以零为基点,所以称为零基预算。
零基预算改革的目标是:打破部门支出固化僵化、预算安排只增不减的格局,探索形成基本支出标准化、项目支出绩效化的预算编制模式,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清理存量资金、健全项目库管理、实行综合预算管理、严格安排支出预算、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
十五、预算收支平衡
预算收支平衡是指在一个预算年度里,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在总量上基本相等、结构上合理协调。保持预算收支平衡,严格控制财政赤字是保证国民经济供求总量平衡的内在要求,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协调、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因此各级预算都应当保持收支平衡。
十六、结余和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滚存结余是指当年结余加上历年结余的总和。结转下年支出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各级政府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应当在下一年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十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是指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补助收入。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其主要目的是实现不同级政府间财政收支的纵向平衡或同一级政府间的横向平衡。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是指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均衡地区之间的财力差距,不指定资金具体用途,由接受转移支付的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十八、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是指中央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收入,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收入。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十九、体制性转移支付
指在历次财政体制改革过程中,中央、省级财政给予部分财力困难区县的各项体制补助,以及用于弥补因出台重大政策导致区县政府减收增支而形成的财力缺口。
二十、财力性转移支付
财力性转移支付是指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衡化,由上级政府安排给下级政府的补助性支出。
二十一、增值税留抵退税
增值税留抵退税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国际上对于留抵税额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允许纳税人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申请当期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