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类建设等的法定依据。按照国家、江西省、景德镇市统一要求,我镇组织编制了《经公桥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目前《规划》已形成草案,为广泛凝聚共识,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要求,经公桥镇人民政府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8月8日(星期五)15:00。
地点:经公桥镇人民政府。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0-15人。在本镇(乡)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关心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从事规划有关工作的公民、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等。
(二)听证旁听人。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5年8月7日。报名人员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至乡镇: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我镇将于2025年8月7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
六、听证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规划》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申请人应熟悉本地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规划发展状况。我镇将根据申请情况,在听证会前确定并通知参加听证会代表和旁听人,发放会议相关材料。
3.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热忱期待您的参与!
特此通告。
联系人:樊国斌
联系电话:0798-2731178
经公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