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仅是人口大国,也是老年人口数量众多的国家,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已达2.5亿,我国已提前进入“未富先老”的老龄化社会。老有所养,让老年人过上幸福快乐的晚年生活,是每个人的心愿,也是文明社会的基本责任。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该标准规定,应防止在养老机构内兜售保健食品和药品。同时,在老年人饮食安全方面,养老机构也应尽到安全防护作用,包括饮食方法和食品质量等方面的食品安全保障。
食品安全与健康人士指出,在养老院生活的老年人是个特殊群体,养老机构应大力保障食品安全,以保障老年人健康。
一、防止在养老机构兜售保健食品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基本要求、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防护、管理要求等7大部分。
在“基本要求”这部分,该国家标准明确,防止在养老机构内兜售保健食品和药品。其实,在此之前,我国多个部门已多次发布文件,禁止在养老机构内向老年人推销保健食品等保健产品。
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提出以下要求:
1.严禁养老机构向老年人推销“保健”产品服务或为其他机构的此类推销提供支持。
2.加强对养老机构和老年人“保健”产品消费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护老年人权益。
3.督促养老机构向入住老年人开展“保健”知识宣传,增强老年人对“保健”产品虚假宣传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引导老年人理性消费。
4.鼓励养老机构和入住老年人投诉举报“保健”产品虚假宣传及非法集资问题。
二、保障老年人饮食安全,养老机构责无旁贷
在老年人饮食安全(食品安全)方面,《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也做了强制性要求,既包括无毒无害的食品质量安全,也包括正确饮食方法所对应的吃法安全。具体要求如下:
1.养老机构应符合食品药品、卫生与健康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和要求。
2.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之前,养老机构应对老年人进行服务安全风险评估,包括噎食、食品药品误食等9方面的风险评估。
3.养老机构应制定老年人噎食、食品药品误食的意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且每年至少演练1次。
4.为防止老年人发生噎食问题,对于有噎食风险的老年人,养老机构应该为他们提供流质食物、软食等适合进食的食物。同时,这些老年人在吃食物时,必须处于护理人员的视线范围内。必要时,由护理人员帮助这些老年人进食。
5.为防止老年人误吃有安全风险的食品,养老机构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定期检查老人所吃的食品,将过期或变质食品剔除。二是发现不适合老年人吃的食品时,应及时和老人或其亲友沟通,进行处理。三是发现老人误吃了有风险的食品后,及时通知专业人员。
在地方层面,河北、安徽等多个地区也发布了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例如,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河北省民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要求养老机构食堂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等资质,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多种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清洁消毒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