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臧湾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员会、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乡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指挥,预防 辖区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现将《臧湾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2023年3月25日
臧湾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我乡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指挥,预防辖区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我乡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实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火灾后,应根据火情大小报告乡政府、应急所及林工站。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灾持续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对居民居住的重要设施构成威胁的;
3、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并经乡政府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村主任具体实施。
主要职责:本预案启动后,乡政府组织相关人员投入森林防灭火工作,具体承担应急处置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同时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森林防灭火工作。
四、预案处理措施
1、乡政府接到森林火灾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与火灾发生点联系,弄清火灾现场准确情况。
(2)边界发生的火灾报告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3)保持上下联系,最先掌握火场现场情况,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乡政府应采取如下措施:
(1)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火灾的扑救和处置方案,落实扑火责任人员和组织森林扑火队伍。
(2)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要明确责任,组建联合扑火救援力量。
(3)发生重大以上火灾或可能酿成特大火灾及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火灾,由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及森林防灭火救援队伍迅速赶赴现场扑救火场。
五、火灾查处和善后处置
发生一般火灾,由乡政府进行调查处置;发生较大火灾,要组织派出所、应急所、林工站成立职合调查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置,符合司法处理的要移交县级有关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