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浮财建指【2022】(26号)文件关于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公示)
一、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用于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生活救助和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
紧急转移安置生活救助原则上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20 元的标准实施救助,救助时限一般不超过15天过渡期生活救助原则上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 20 元的标准实施救助,救助时限最长 不超过90天。
二、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
仓下:洪议顺 赖树荣 陈子风 彭喜来 冯冬顺 彭月华 彭有顺
寿溪:徐八金 方森材 王金根
臧湾:耿冬发 曾春枝 耿来发 何升万 耿秋发 吕科发 秦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