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鼓励促进“个转企、企升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鼓励促进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实现转型升级,积极推动我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按照竞争中性原则,打造公平便捷营商环境,加强分类指导和服务,鼓励促进“个转企、企升规”(以下简称“转企升规”),通过积极培育扶持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引导促进一批,推进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不断提高规模企业数量,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切实提升我县经济总量。
二、工作目标
(一)“个转企”:以现有年产值或销售额达到36万元的工业或商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经营场所面积达到150平方米以上或雇工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服务业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做到“应入尽入”
(二)“企升规”:以现有年营业收入200万元-2000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户为重点(住宿餐饮业为200万元以上、零售业为500万元以上,服务业500万元一2000万元以上,批发业和工业2000万元以上),做到“应统尽统”。
三、主要举措
(一)明确财税奖补。县财政每年安排“转企升规”工作专项培育资金,对新增“四上”企业给予6万元一次性奖励(市级、县级各奖励3万元),其中因经营不善等因素退出统计范围重新进入的不予评奖。对年度考核合格的“四上”企业给予0.36万元奖补资金,用于企业联网直报员补助(市级、县级各奖补0.18万元)。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公司制法人企业,同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手续的,且当年纳税超过5万元、税收较上年增长20%及以上的企业,由县财政奖励其1万元。(二)放宽市场准入。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不断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最大程度实现准入便利化。同时,依法适度放宽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登记条件,除追究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之外,坚持既往不咎、前置不变、负担不增、转企不查的“四不”原则,为“转企升规”企业提供充足的市场空间。
(三)优化服务水平。加强各类平台建设,对各类规模以上企业或限额以上企业和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上规模,采取
“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等方式优化服务,对企业的设立、变更等全部流程进行免费指导并实行“零收费”。建立精准帮扶工作机制,以乡(镇)为主体,县直各部门“一对一”挂点结对帮扶企业,全程免费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代办服务。“个转企”后,如企业在两年内未按规定报送企业年度报告被列入异常名录,企业登记部门将免费指导企业补报年报,帮助整改,并移出异常名录,免受处罚。
(四)加大培育力度。充分发挥“财园信贷通”、“科贷通”和“惠农信贷通”政策效应,设立“转企升规”培育库,将拟转企个体工商户、拟升规企业纳入管理范畴,定期对培育库进行动态评估,对不具备条件的及时清理出库,对新增的及时入库,对小微企业上规模需要的生产资金提供融资担保。
(五)进行入园扶持。坚持入园须先入规的原则,鼓励分布在城区进行生产活动的工业企业和个体户退城入园,优先为规上企业安排标准化厂房,允许个体户通过抱团整合升规的方式申请厂房。对之前已入规但未入园的企业,根据其自身需求并结合税收贡献,优先安排入园。新入规的申请入园企业,原则上按照上一年度纳税额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园区产业规划分布,优先安排税收更高的企业进入园区租购厂房。达到规上标准的企业,在园区租赁标准化厂房,给予五年租金优惠;前三年在园区租赁标准化厂房租金减半;第四年起,当年税收达到
每平方米300元的,减免一年10%的厂房租金,当年税收达到每平方米400元的,减免一年20%的厂房租金。
各类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上规模并纳入国家统计笼子(网上直报)后,在生产经营情况没有明显变化情况下,保持税负稳定,在融资、用地、用电、用水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四、责任分工县统计局:牵头负责全县“转企升规”工作的日常协调、业务指导,做好“企升规”申报材料的审核确认、组织上报工
作。县发改委:负责项目准入条件的审核把关和项目建设、投产跟踪监测工作,做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培育和申报工作。县工信局:负责建立工业行业“转企升规”动态培育信息库,及时掌握综合信息,推动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做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培育和申报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转企升规”的信息收集、培育和入库申报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对资质内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的培育、入库申报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个体经营户转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转为法人单位的引导和服务工作,定期将基本具备规模以
上企业标准的小微企业(个体户)纳入“转企升规”动态培育信息库,提供“个转企”名单。
县税务局:负责及时为“转企升规”企业做好税务登记,研究制定一般纳税人申请、税收优惠、纳税申报表审核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时为企业入库提供纳税证明等资料。
县财政局:负责本级奖补资金的筹集并列入财政预算。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做好运输企业的培育、申报工作。县文旅局:配合做好文化旅游产业的培育、申报工作。县工业发展办:配合做好规上企业入园扶持,负责落户前的基础性工作以及基础设施建设。
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做好住宿企业的培育、申报工作。各乡(镇):发挥属地责任,摸清有潜力升级的个体户及小微企业情况,建立最终“转企升规”对象列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浮梁县鼓励促进“转企升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
(二)加强宣传发动。新闻媒体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转企升规”工作的相关政策、成功案例,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参与,特别是个体户较多的餐饮、交通等行业,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个体户转型升级的发动和引导工作,
结合企业的用工用地用电、产值、纳税情况,对全县所有在册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摸底,按规上、拟升规、拟转企进行分类管理。
(三)加强部门联动。“转企升规”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协调会,综合研判“转企升规”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对策。各部门之间要强化密切协作,加强数据共享,确保“转企升规”工作有序推进。
联系人:江淑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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