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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浮梁人民报告:“双提升”工作——扫黑除恶斗争
发布时间: 2022-12-08 来源: 电视台 访问量: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强化担当、攻坚克难,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打、防、管、控”剑指痼疾顽症,“行业清源”注重固本强基,社会治安环境持续优化,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近年来,我县共破获涉黑恶案件116起,刑拘涉黑恶犯罪嫌疑人189人;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涉恶犯罪集团7个,恶势力团伙3个。审结涉黑恶案件17131人,保护伞案件55人,没收违法所得及罚金等5千余万元。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莅临我县督导时,给予我县“优良的政治生态、美丽的自然生态和平安的社会生态”的高度评价。在2021年省、市扫黑除恶颁奖大会上,全县1个集体及3名个人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表彰;6个先进集体、7名先进工作者、2名乡科级干部受到市级表彰和嘉奖。

我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系列决策部署,强化政治责任,将扫黑除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17次就扫黑除恶工作进行深入学习并专题研究部署,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制定了《浮梁县扫黑除恶政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作配合办理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定性文件,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保障了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推进。同时,狠抓工作督导,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体系,不断传导责任压力,提升工作质效。

聚焦重点领域,循线深挖、缜密侦查、严厉打击,侦破了一批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故意毁坏财物等涉恶案件。

2018年4月8日

成功破获全省首例“斗狗”团伙赌博案,现场抓获128人。

2018年4月15日

破获全县首例涉及行业垄断案件(瑶里毛竹)。

2018年5月2日

破获全市首例河道非法采砂案,抓获涉案人员5名,查获非法开采砂石5万余方。

2019年

跨区域侦办上级交办“11.15”涉黑恶线索,打掉盘踞在乐平城乡多地,以开设无证分公司和设立“地下执法队”等手段,长期控制乐平市生猪屠宰市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

2019年

审理了我市扫黑除恶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的一起涉黑组织犯罪案件,即张某某等4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

2020年

审理了我市扫黑除恶以来涉案金额最多的一起涉黑组织犯罪案件,即吴某海、吴某龙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

2020年

打掉以李某某为首等6人长期垄断湘湖镇北安村毛竹市场、非法控制本地河道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2021年

打掉了以程某某为首的犯罪组织,程某某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串通投标罪、盗用身份证件罪、强迫交易罪、非法经营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5年,其余14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年至17年不等。

2022年

破获刘某某为首在湘湖镇、寿安镇开设赌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深入开展侵占国有、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清查活动,全县处理非法侵占林地类案件95起,共收回山林土地农田779.66亩,水库13395亩,矿产资源817.6亩,房屋厂房店面2.62万平方米446万元。2020年11月,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对我县开展侵占国有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清查活动的经验做法进行了专题采访报道。在信息网络等新型犯罪领域,破获电诈案件154起,抓获电诈案件犯罪嫌疑人200人,止付账户2598个,止付金额7597.5万余元,冻结账户226个,冻结资金832.85万余元。在市场流通领域,稳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盐业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直销、传销,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类犯罪34人,起诉918人。在金融放贷领域,破获养老诈骗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挽回经济损失574万余元。在矿产资源领域,先后关闭非法矿山20多家,制止查处违法采矿行为30余起。纪检监察机关、政法单位发出“四书一函”100余份,帮助行业主管单位堵塞管理漏洞。


通过电视、报刊和平安建设微信群等手段,不断宣传扫黑除恶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制作了《扫黑除恶守护平安》微视频、政法宣传片,举办了以“铲除黑恶的土壤”为主题的立信讲坛活动,组织了8场扫黑除恶专题文艺巡演活动,设置大型扫黑除恶宣传牌100余块,发放《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14万份、扫黑除恶宣传扇2万5千个、宣传手提袋2万个、宣传围裙1万个、宣传脚垫1万个、宣传年历9万份、专项清查宣传折页4万份、《扫黑除恶宣传手册》2万本、《反有组织犯罪法》读本5千份,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社会氛围。

县纪委监委集中力量优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对没有打出“伞”或打“伞”不彻底的回溯核查、扩线深挖,实现扫黑与“打伞”共促进。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按照“一案三查”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对侦查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背后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作出明确结论,县纪委监委对重点案件采取领导包案的模式,成立专案组查办,一律严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保护伞”“关系网”、履职履责不力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共查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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