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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3-06366
浮梁县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7-20 来源: 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关于印发浮梁县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龙镇人民政府,臧湾乡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县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成功创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示范点,制定了《浮梁县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720


浮梁县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7)《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方案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17)文件精神,推动我县成功创建县本级、三龙镇、臧湾乡3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示范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以公开模式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着力构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动“五型”政府建设不断向实处着力、往深处拓展,助推浮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工作目标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县本级、三龙镇、臧湾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示范点创建工作,积极谋划工作亮点,探索我县政务公开品牌,及时总结形成创建材料,确保2022年底前成功获评示范点称号。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依据最新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聚焦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对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公开事项各要素,结合县、乡实际再梳理、再优化。除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同时建立标准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二)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要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府信息管理、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考核等制度规范。积极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加强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整合利用等方面的探索创新。

(三)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平台。推进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政府网站公内容的直接对应发布。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严格政务新媒体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程序,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发挥县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四)加强政策文件解读。严格落实文件与政策解读“三同步”机制,各部门和各乡(镇)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要同步起草政策解读方案,采取图文、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深入浅出地解读政策背景、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让群众看的明、看的透

(五)扩大基层决策开放参与方式。探索建立以“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新媒体代表、新社会基层人士代表等构成的社会公众代表库。各部门和各乡(镇)要结合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制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布。在制定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文件、重大规划计划等重大行政决策时,要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提高决策透明度。县政府常务会议或乡镇政府讨论研究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应邀请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并探索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促进政民互动交流,增进理解、认同和支持,凝聚政策执行合力。

(六)推进政务公开线下专区建设。县本级及各有关乡(镇)要积极探索以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为主体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阵地,根据实际情况,打造集办事服务咨询区、政府信息查询区、信息公开申请区、等待休息区、亮点展示区、政策解读平台等为一体的线下专区,构建政务信息线上线下的同步公开。

(七)全程公开办事服务事项。各部门和各有关乡(镇)要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及时梳理编制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并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推行“政府开放日”制度,各部门和各有关乡(镇)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实地参观、座谈等形式零距离了解各单位办事流程、服务内容、政策执行等。

()探索推动村(居)务公开机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乡镇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以事项标准化、内容常态化、管理  规范化”为目标,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列明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等方面的内容。探索完善村(居)务公开渠道,加强村(居)民微信群、村(居) 务信息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其成为村(居)务公开的重要平台。202210月底前,三龙镇、臧湾乡选择至少1个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试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示范点创建工作,对于示范创建过程中主动作为、表现突出、成效明显,且成功创建示范点的乡镇,视情况给予奖补。各有关乡(镇)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县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强化培训指导。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初任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其依法依规公开意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26个试点领域的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开展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培训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示范点创建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县政府门户网站探索开设专题,及时公开“十县百乡”示范点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县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部门相关要求,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同时建立通报制度,不定期通报全县各有关单位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四)形成工作合力。相关乡(镇)和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本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抓好落实。县政府办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十县百乡”示范点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培训建立健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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