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村(居)、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迅速组织实施督促企业自查自纠自改。在企业自查的同时,组织对所辖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开展全面督查检查。
(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眼睛向下、下沉一线,切实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组织开展针对性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排查设施设备、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
1、矿山安全专项检查,由乡民生服务办公室(应急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危险物品
3、消防
4、燃气梭式窑安全专项检查,由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信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6、农牧渔安全专项检查,由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农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7、林业安全专项检查,由乡经济发展办公室(林工站)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8、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由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交管站)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9、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安全专项检查,由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住建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10、文化和旅游安全专项检查,由乡民生服务办公室(文旅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11、城市管理安全专项检查,由乡综合执法队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12、教育
13、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由乡经济发展办公室(食安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14、森林防灭火
新兴行业领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靠近、谁负责原则进行安全检查,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开展安全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迫感、责任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部署,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
(二)强化监管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牢固树立执法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敢于动真碰硬。尤其是要加大“打非治违”力度,重点打击违规动火、有限空间作业、冷库违规建设、无证及超范围、超能力生产经营等行为,严厉打击交通领域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烟花爆竹领域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燃放等突出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四个一律”(一律停产整顿、一律关闭取缔、一律上限处罚、一律追究法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特别是对反复出现、屡改屡犯的问题要“零容忍”。
(三)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创新形式, 突出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积极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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