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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5-17226
浮梁镇政务舆情监测处置与回应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25-09-10 来源: 景德镇浮梁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加强重大舆情回应督办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明确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权。

(二)科学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科学处置、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提高舆论工作的统筹能力、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

(三)双向互动原则。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探索建立网上群众路线工作法,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第三条政务舆情回应重点

(一)对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

(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

(三)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道德底线的

(四)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

(五)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

第四条政务舆情监测

党政办要安排专人和力量负责监测、收集涉及单位的政务舆情,通过巡查及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

监测过程中,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党政办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第五条政务舆情报送

部门发现重大政务舆情时,要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向党政办报告,由党政办负责与网信部门沟通,同时向政府办公室报告。

第六条政务舆情回应及处置

负责回应处置的部门要在第一时间收集汇总事件权威信息,在党政办的指导下,按照分级响应预案对政务舆情做出回应及处置。

第七条政务舆情督查与问责

党政办要加强对政府网站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第八条本制度自公布日期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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