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6月13日,县交警大队联合城管局、巡警大队,以集中整治、综合治理为引领,突出路口、路段和重点区域,在城区开展“创文建卫”集中整治行动,倡导文明交通,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整治过程中,民警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的方式,在景北大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工商银行、县三小、县交警大队红绿灯等七个岗点,针对闯红灯、电动车加装遮阳伞、不戴安全头盔、逆行、无牌无证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劝导规范,对违法人员视情进行现场警告、教育或处罚。同时,还向过往驾驶人和群众详细讲解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引导群众形成“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另一方面,积极向群众宣传电动自行车上牌事宜,呼吁广大群众抓紧时间上牌,已经上牌的群众要将号牌进行悬挂,骑乘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要规范佩戴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等等,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浮梁交警提醒,创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服从管理,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积极为我县“创文建卫”工作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