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工程项目交易服务指南
根据《江西省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赣发改投资〔2024〕691号文)和《关于推进全省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规范交易的指导意见》(赣发改公管〔2025〕58号文),制定本小额工程项目交易服务指南。
一、小额工程项目适用范围:
(1)三类主体:县级人民政府(含管委会)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
(2)一类项目:使用财政预算资金实施的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包括:①工程类: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②货物类: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③服务类: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
二、小额工程项目审批管理:
(1)实行“一项目一代码”制度,项目必须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赋码(涉密项目除外),未申请项目代码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规划等有关手续。
(2)严格项目审批把关,不得将项目进行拆分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未经批准的,不得开展建设实施、招标采购、竣工验收、工程款支付等工作。
(3)在不影响前置审批条件情况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可合并编制,由审批部门直接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
(4)性质类似、建设单位相同的不同项目同类项目,可打捆审批。
三、分类细化招标采购方式:
- 公开交易方式。对1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1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下的货物项目、5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服务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小额工程交易专区进行规范交易。
- 简易竞争方式。对5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与货物项目,通过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等交易平台采取比选、随机抽取、竞价等简易竞争性方式交易。
- 直接发包方式。对50万元以下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可直接发包。
- 小额工程项目规范交易
- 采用竞争性谈判或磋商招标方式,进入省级公共平台交易的项目,招标采购公告期不少于5日,中标候选人或成交结果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采用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 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因不可预见原因急需招标采购的,可不公开意向。
- 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自愿选择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小额工程交易专区交易。
- 采用比选、随机抽取、竞价等简易竞争性方式交易的,应按照《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暂行办法》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进行。
- 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的(50万元以下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鼓励通过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等平台的直购方式进行。
- 交易结果确定后,项目建设单位与成交方自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做好交易全过程资料归档,做到“一项目一档案”。
- 小额工程项目监督管理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明确不同交易方式的监管职责,对监管边界模糊、职责存在争议的,由招投标指导协调部门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含管委会)明确主管部门,不得留有监管空白。
- 根据赣发改投资〔2024〕691号文件精神,财政部门负责项目预决算评审、财政资金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监管等工作;教育、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卫健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项目审批,以及招投标、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监督工作。
- 采用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方式,属于非招标方式采购项目,由财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监管。
- 村(社区)等实施且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涉及财政资金的项目,应参照项目监督管理第3条(3)的规定执行),由财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监管,或者由。
- )由县人民政府(含管委会)明确的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参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监管。
- 采取比选、随机、竞价等简易方式进行交易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管。
- 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的(50万元以下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组建内部监督小组进行交易全过程监督。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强现场交易见证管理,对交易活动进行全程见证。
注明:1.在小额工程项目交易过程中,有关单位遇到招投标有关疑问,应当请示主管部门,相关事项由县主管部门与市公管办协商解决。
2.最终工作要求,以我县主管部门最终下发的具体实施文件为准,具体文件未下发前,暂按本服务指南执行。注明:文件依据 :①《江西省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赣发改投资〔2024〕691号文;②赣发改公管〔2025〕58号文。
补充条款:招投标有关疑问,应当请示主管部门,相关事项由县主管部门与市公管办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