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北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GXY01编制单元D-06-02等地块局部调整方案
批前公示
按照《江西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第十六条地大点(局部调整的情形)之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浮梁县北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XY01编制单元(D-06-02、D-06-05、D-06-07、D-06-14、D-06-16、D-06-22、D-06-23、D-06-26、D-06-28、D-06-34、D-06-37、D-06-42、D-06-43地块)局部调整方案,并经专家论证通过。为进一步增强规划审批工作的透明度,推进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现对该论证报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部门及公众意见。
- 项目概况
- 地块区位及范围
本次调整方案范围为景德镇古县衙区域,地处浮梁县城核心北部、昌江沿岸,紧邻浮梁古县衙历史文化核心区。地块距离景德镇市中心城区约8公里,距离杭瑞高速浮梁出入口约3公里,北接城市主干路浮梁大道,东南临昌江生态带,涵盖北门、啤酒厂、珠山官窑、配套设施用地及关联管控地块,总面积约88.99公顷。

- 控规情况说明
1、调整方案与原控规关系
本次调整方案位于浮梁县北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编制单元GYX01,调整其中D-06-02、D-06-05、D-06-07、D-06-14、D-06-16、D-06-22、D-06-23、D-06-26、D-06-28、D-06-34、D-06-37、D-06-42、D-06-43等13个地块,地块范围内控规用地性质有商业用地、文化与商业混合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公园绿地与广场用地。
2、原控制主要控制指标
对调整范围内地块控制指标提出如下要求:商业用地容积率1.3,建筑高度12-15m;文化与商业混合用地容积率1.3,建筑高度12m。
- 调整说明
- 调整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中办、国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
- 《景德镇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 《浮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景德镇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 《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发展规划》;
- 《浮梁古县衙文物保护规划》;
- 《浮梁县北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11月修订版)》;
- 《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24版)》;
- 《江西省建设用地指标(2025)》;
- 《江西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
- 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更新的相关指导意见;
- 江西省、景德镇市城乡规划相关技术规定及标准。
- 调整的理由
- 城市道路取消缘由
本次调整涉及D-06-02与D-06-43地块之间的城市支路(实际为啤酒厂内部道路)存在与北侧城市道路高差大的工程实际问题,该道路无实际城市通行功能,且分割了地块空间,导致D-06-02(公园绿地)、D-06-43(公园绿地)及相邻的D-06-07(文化/商业混合用地)、D-06-42(文化/商业混合用地)地块完整性被破坏,无法适配老旧厂房活化利用、绿地整体打造的整体设计需求,成为地块高效开发的硬件障碍;同时D-06-07与D-06-42地块间的同属性内部道路,也因权属归属于啤酒厂、无市政通行价值,进一步加剧了地块碎片化问题。
- 地块容积率调整缘由
北城门遗址位于原控规D-06-05地块广场用地内,原控规未设置容积率指标,为还原古县衙城池历史格局,完善历史中轴线与明清空间肌理,需在原址重建被城门楼,根据遗址形制,需增加建筑面积约1560平方米,因此,需要增加容积率控制。
- 建筑高度调整缘由
原控规限高条件下,地块开发需通过扩大建筑基底面积满足计容需求,易挤压街巷空间、割裂传统肌理。本次适度提限,可在计容规模不变的前提下,有效降低建筑密度、缩减建筑基底,释放更多用地用于历史街巷恢复、公共绿化及文物保护缓冲空间,更好延续古县衙周边传统小尺度空间格局以及视线通廊。
- 调整的内容
1、D-06-05广场用地:增加规划指标,如容积率0.2、限高15m等;
2、D-06-07文化/商业混合用地限高12m提升至18m,并与D-06-42合并);
3、D-06-42文化/商业混合用地:限高15m提升至18m,并与D-06-07合并;
4、韵琴湖水域:东侧扩大12.8亩;5.D-06-14、D-06-15、D-06-16、D-06-22、D-06-23、D-06-26、D-06-28:四至范围调整,各项用地总量和规划指标不变;
5、D-06-34商业用地:限高12m提升至15m;
6、D-06-37商业用地:拆分为两个地块,其中一个地块限高12m提升至15m。

- 影响说明
- 对历史文化保护影响分析
1、北城门楼原址重建可补全古县衙城池历史格局,强化历史轴线完整性,配套展陈空间可提升文化传播价值。
2、水体扩容减少土方开挖,大幅降低地下文物施工扰动风险,同时还原历史水系肌理,修复历史环境原生风貌。
3、合规限高调整可平衡文旅开发收益,反哺文物本体修缮、遗址保护等工作,形成可持续的保护闭环。
- 风貌影响分析
调整地块D-06-05为历史中轴线核心节点,D-06-37地块紧邻昌江风貌带,两地块采用传统古建筑风貌,还原北城门形制,延续古县衙及滨水历史肌理,无风貌冲突,强化核心风貌并提升片区历史辨识度。
- 公共服务设施影像分析
本次调整D-06-05地块补全历史文化服务设施,丰富文旅与民生双重服务供给;D-06-07 及D-06-42地块:增设文化体育场地,填补片区文体设施缺口,优化设施功能结构,因此本次调整对区域内公共设施配套无影响。
- 市政设施分析
由于啤酒厂地块道路的取消(0.21公顷),导致本次调整啤酒厂地块(文化与商业混合用地,原控规D-06-07、D-06-42地块)相对于原控规增加用地面积0.15公顷,通过核算,片区现有及规划市政基础设施可完全承载调整后的建设需求,整体影响可控。
- 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用地调整是可行的,兼顾了历史文化保护、城市更新、文旅发展与民生改善的多重需求,方案可行性、合理性较强;调整方案的正面影响显著,潜在负面影响可通过针对性措施有效防控,综合影响合理可控。
- 公示事项
若需进一步了论证报告内容,请致电0798-2625259咨询。欢迎广大市民对本论证报告提出宝贵意见,并请留下联系方式。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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