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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峙滩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0-22 来源: 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量:

《浮梁县峙滩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

为落实《浮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总体要求,为峙滩镇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法定依据,我局组织开展了《浮梁县峙滩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我局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1022-20251122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点: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798-2625259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与层次

本规划包括镇域和镇区两个空间层次。

镇域层次:规划范围为峙滩镇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全部国土空间,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峙滩镇全域国土面积为197.66平方公里。镇域层面应整体谋划国土空间格局,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促进资源保护利用与生态修复,合理配置空间要素,引导乡村建设与发展,提出对村庄规划的控制要求。

镇区层次:峙滩镇共计1处镇区,位于峙滩村内,规划镇区范围63.94公顷,包含城镇开发边界面积44.44公顷。镇区层面应突出对重点内容的细化安排,落实并细化市县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侧重底线管控和功能布局细化,合理确定功能结构、用地及各项公共及市政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开发强度指引,对空间形态提出管控要求。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


二、发展定位与目标

1、发展定位

乡镇发展定位:以现代农业为主导,发展成为集生态旅游、生态宜居、文化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旅游型城镇。

2、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

落实上位规划指标要求,综合考虑峙滩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现状条件及规划任务,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量化指标。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下达的规划约束性指标,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统筹落实三条控制线,确保三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至2035年,峙滩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84.03公顷(1.326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869.96公顷(138.70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不高于44.44公顷。

三、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围绕峙滩镇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的目标战略,以自然地理格局为基础,结合适宜性评价,合理构建生态屏障廊道,明确开发保护区域、轴带及重要节点,构建“一心两轴三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一心:为城镇发展中心。以峙滩镇镇区为中心,打造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同时也是峙滩镇未来乡镇职能提升、区域辐射能力增强的主体依托。

两轴:分别依托南北走向的昌江水系打造城镇发展主轴,依托东西走向的沿S302省道的城镇发展次轴。

三区:分别为西部生态农业发展区、南部茶竹林业发展区、北部特色农业发展区。

四、村庄布局优化

1、镇村体系

提升峙滩镇区综合服务能级和镇域的基础支撑能力,支持产业发展系统的构建,引领镇村区域有机联动、均衡配置、历史保护及特色彰显。

规划形成“镇区+中心村+一般村”三级城镇等级体系。

镇区:基于峙滩镇镇区服务体系,统筹镇域资源在镇区内的布局与管理。全镇的行政、经济、教育、文化中心,具备全镇最主要的公共建筑和基础设施,带动镇域发展的辐射中心,主要位于峙滩村内。

中心村:为英溪村、峙滩村、梅湖村和清溪村,承接镇区经济、公共服务的转移,带动一般村的发展,在镇域中起到承上启下作用。

一般村:包括流口村、龙潭村、侈溪村、大河里村、明溪村,一般村为村民集聚点,主要为本村村民提供基础的生产生活服务。村庄现状以农业为主导产业,在未来的发展中,结合绿色生态的发展理念,主要发展现代化农业与旅游业。



2、行政村分类

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的布局原则,分类指引村庄发展,确定峙滩镇各村庄分为整治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4类,明确设施配置标准与建设要点。

集聚发展类3个:清溪村、流口村、梅湖村。

整治提升类3个:侈溪村、大河里村、明溪村。

城郊融合类1个:峙滩村。

特色保护类2个:龙潭村、英溪村。

五、镇区规划

1、功能结构

规划峙滩镇镇区形成“一心两带三区”的功能结构。

一心:依托镇政府、峙滩公园等构成的镇区综合服务中心。

两轴:分别为依托峙滩大道的对外道路形成镇区公共设施服务带和依托纬三路形成的景观发展带。

三区:生态居住组团、公共服务组团、宜居生活组团。

2、用地布局

2035年,镇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建设用地44.44公顷,通过优化建设用地结构,重点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绿地与开敞空间、商业服务业,鼓励土地混合使用。

1)居住用地

合理优化城镇居住用地规模,便于居民出行生活,共享公共服务。规划居住用地20.32公顷,占建设用地35.06%。其中城镇住宅用地15.58公顷,农村宅基地4.74公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进一步优化教育、医疗、文化、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80公顷,占建设用地19.80%。其中机关团体用地2.89公顷,教育用地4.86公顷,体育用地0.26公顷,医疗卫生用地0.79公顷。

3)商业服务业用地

合理布局镇区零售商业等功能。商业服务业用地2.80公顷,占建设用地6.30%,主要为农贸市场、加油站等商业设施。

4)交通运输用地

优化镇区交通组织,提高镇区道路网密度。规划交通运输用地10.58公顷,占建设用地23.81%。其中公路用地4.74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5.84公顷。

5)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0.76公顷,占建设用地1.71%,完善镇区内各类基础设施。其中排水用地0.58公顷,通信用地0.04公顷,环卫用地0.14公顷。

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18公顷,占建设用地2.66%。其中公园绿地0.90公顷,广场用地0.28公顷。


附图1:镇域国土空间用地布局规划图

附图2:镇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附图3:镇区国土空间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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