峙滩镇城镇开发边界内
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为更好地推进浮梁县峙滩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开发建设及规划管理,我局组织开展了《峙滩镇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我局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1月22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点: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798-2625259
一、规划范围与发展规模
1、规划范围
本次详细规划范围包括峙滩村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面积为44.44公顷。
2、发展规模
规划镇区人口容量为2900人。
- 规划传导
1、单元主导功能传导
依据《浮梁县峙滩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指引,峙滩镇镇区单元类型划分为以居住、行政办公和公共服务为主的镇区片区。
2、“三线”及“四线”管控
规划至2035年,峙滩镇落实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84.03公顷(1.326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514.08公顷(0.771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869.96公顷(138.70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不超过44.44公顷。
“四线”管控。根据《浮梁县峙滩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单元内不涉及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城市紫线,划定城市黄线0.62公顷,主要包括排水设施和通信设施。
三、土地利用规划
一心:依托镇政府、峙滩公园等构成的镇区综合服务中心。
两轴:分别为依托峙滩大道的对外道路形成镇区公共设施服务带和依托纬三路形成的景观发展带。
三区:生态居住组团、公共服务组团、宜居生活组团。
规划峙滩镇城镇开发边界内总用地44.44公顷。
(一)居住用地
合理优化城镇居住用地规模,便于居民出行生活,共享公共服务。规划居住用地20.32公顷,占建设用地35.06%。其中城镇住宅用地15.58公顷,农村宅基地4.74公顷。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进一步优化教育、医疗、文化、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80公顷,占建设用地19.80%。其中机关团体用地2.89公顷,教育用地4.86公顷,体育用地0.26公顷,医疗卫生用地0.79公顷。
(三)商业服务业用地
合理布局镇区零售商业等功能。商业服务业用地2.80公顷,占建设用地6.30%,主要为农贸市场、加油站等商业商业设施。
(四)交通运输用地
优化镇区交通组织,提高镇区道路网密度。规划交通运输用地10.58公顷,占建设用地23.81%。其中公路用地4.74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5.84公顷。
(五)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0.76公顷,占建设用地1.71%,完善镇区内各类基础设施。其中排水用地0.58公顷,通信用地0.04公顷,环卫用地0.14公顷。
(六)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18公顷,占建设用地2.66%。其中公园绿地0.90公顷,广场用地0.28公顷。
四、开发强度、建筑高度指引
1、开发强度指引
设定三类开发建设强度分区,分别为低强度开发区、中低强度开发区、中强度开发区。地块开发强度在地块图则中具体确定。低强度开发区容积率0—1.0,主要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公用设施用地等。中低强度开发区容积率1—1.5,主要包括城镇住宅用地等。中强度开发区容积率1.5-2.0,主要为商业用地等。其余保留现状,如涉及改造或重建时,指标应以《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24版)》为准。
1、建筑高度指引
规划范围内用地划分为以下二类建筑高度控制等级。
一类高度控制区:建筑高度控制在12m及以下,主要为基础设施用地、教育用地、农村宅基地等,以低层建筑为主。
二类高度控制区:建筑高度控制在12m-24m,主要为多层建筑,主要包括部分机关团体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等。
附图1:土地利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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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2:开发强度控制图

附图3:建筑高度控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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