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0107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董金兰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浮梁县鹅湖镇京山村 | 土地:101.20㎡ 房屋:105㎡ | 农村宅基地 住宅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浮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 系 方 式:0798-2628880
公告单位:浮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