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规政策 >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6-08649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西省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市县组卷服务指南(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25 来源: 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量:

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林业主管部门,赣江新区自然资源局、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社会发展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部署要求,做实做优“五项服务”,进一步提升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组卷服务效能,我们组织编制了《江西省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市县组卷服务指南(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相关专题材料同步办理

    对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涉及的土地征收前期工作、被征地农民社保审核、林地及自然保护地审核、生态保护红线认定(论证)、违法用地核查、压覆矿产资源查询与审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评审、污染地块查询与评估等事项,做到同步开展、并联办理。各地要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在收到项目单位的用地申请后,明确相关部门办理时限与责任分工,加强业务指导与协同联动,及时协调解决组卷报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切实提高组卷质量和效率

    二、强化用地用林用矿协同管理

    各地应加强项目用地报批工作与矿产资源管理的有效衔接和协同,对于涉及压覆矿产资源的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实行分期分段报批用地,推动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因占用林地审核超过行政许可有效期但项目尚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在符合当前使用林地政策的条件下,可由项目申报主体提出重新办理的申请,结合用地用林联动审批,实行一并申请、同步办理。在项目审批(核准)批复有效期内启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组卷工作的,批复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建设用地批准,无需办理延期(稀土、铁矿、有色矿山开发和黄金采选矿等需要核准的矿产资源项目除外)

    三、推动跨部门系统互联互通

    以全省自然资源一体化平台为依托,推动用地组卷报批模块与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林业等部门的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进一步明确数据共享的内容、标准及流程,实现重要组卷信息“一次录入、多方共享”,有效提升跨部门审批协同效率和信息化水平,以智能化提升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促进用地审批提质增效。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林业局

2025年128

附件:《江西省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市县组卷服务指南(2025年)》.doc

相关文件:一图读懂《江西省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市县组卷服务指南(2025年)》

来源: 征地与审批管理处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