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浮梁县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县有关的行政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
2、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和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和审核各镇(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勘查规划。
3、统筹、协调国土整治活动;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4、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拟订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政策并进行监督实施,确保耕地面积占补动态平衡。
5、统一管理城乡地籍;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城乡地籍管理工作。
6、负责对土地、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政府土地收购工作;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负责组织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公布;审核土地评估机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7、负责采矿许可证审核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管理工作;组织矿产资源调查,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核准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质勘查成果;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8、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
9、制订测绘工作规划、计划和技术标准;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有关测绘项目;依法实施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单位资格审核报批;负责测绘任务登记;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图编制工作;管理大地测量控制系统,管理、审核、发布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指导和监督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
10、负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事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1、管理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组建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10个职能股室,下设事业单位为土地储备中心。
本单位属于行政单位,财务隶属于浮梁县财政局,法定人代表:林群,地址为浮梁县朝阳中大道77号,2022年年末编制人数1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00人;实有在职人员99人。
第二部分 浮梁县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45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67.33万元。预算总额比去年增加2671.9万元,主要由于工资福利增加、使用非财政结转600万元以及上年结转1648.2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为4515.6万元,比去年支出增加2671.9万元,主要由于工资福利增加、使用非财政结转600万元以及上年结转1648.2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672.89万元,项目支出1842.7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8.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4.4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5.13万;事业单位医疗2.02万;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36万;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0.08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85.04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866.33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3万元;行政运行(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支出1193.6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84.11万元;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18.67万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7.62万元;土地资源储备支出79.3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24.57万元;地质灾害防治支出19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纸制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合计数2267.33万元,较上年增加423.63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纸制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基本支出合计数2072.81万元,较上年增加229.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纸制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数1575.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纸制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数413.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纸制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数3.5万元,资本性支出80万元。项目支出纸制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项目支出小计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416.0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54.09万元,下降45.97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56.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2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人员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在编在岗99人2023年度工资福利支出。
2)立项依据:保障在编在岗99人2023年度工资福利支出。
3)实施主体: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实施方案:按时发放工资福利
5)实施周期: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579.3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在编在岗99人2023年度工资福利按时按规定支出。
2、解决353名地质灾害隐患点群防员2022年工作补贴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解决353名地质灾害隐患点群防员2022年工作补贴资金。
2)立项依据:解决353名地质灾害隐患点群防员2022年工作补贴资金。
3)实施主体: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实施方案:按规定发放灾害点群防员工作补贴
5)实施周期: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42.3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解决353名地质灾害隐患点群防员2022年工作补贴资金。对重要隐患点的年度监测都进行了整理分析,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年初有安排,年中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在制定全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了片区和局部应急预案,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逐点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建立纵向一体、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增强了全县上下重防范、抓防范的意识和水平。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33.2万元,比上年减少47.2万元,主要原因
是:减少基层国土所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31万元,比上年减3.63万元,
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用车的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由部门结合实际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