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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H100522_201811_0503 发布机构:  县建设局
浮梁县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8-02-07 访问量:

浮梁县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下,我县今年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省厅部署前,提前启动全县危房改造工作。11月2日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会议结束后,县政府召开常务会专题研究了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讨论并通过了《浮梁县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了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部署会。我县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整体推进,全面完成了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进一步改善了我县贫困农户的住房条件,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2017年省住房建设厅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238户,由建设系统实施228户,(其中:建档立卡户228户)。经动员部署、逐层申报、房屋等级鉴定、部门联审、监管督查等程序,全年计划改造304户。全年完成304户危房改造任务(其中:新建房屋151户,维修房屋153户)。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267户(新建133户,维修134户)。2017年省级贫困村整村脱贫的南溪村、新田村、城门村建档立卡户开工率100%,竣工率100%。其他村今年脱贫的建档立卡户的危房全部改造到位。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69.1万元。

二、主要做法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中央惠农政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为落实好国家危房改造政策,我县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及时调整领导机构。鉴于县级领导干部调整和局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分工,及时调整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机构,明确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县长邱晨阳同志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建设的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政府办、发改、财政、建设、房管、规划、环保、土地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乡镇长为成员的领导机构,由建设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日常工作。二是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我县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把它作为办实事、惠民生、得民心的重要工作来统筹安排。在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布置会后,县危改办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结合县情起草《浮梁县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通过,以县政府名义下发至各乡镇。三是及时动员部署。2017年11月16日组织召开了各乡(镇)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并要求建设、民政、财政、房管、扶贫和移民办及各乡镇等相关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抓好落实,为了避免部门间互相扯皮,明确各乡镇危改工作确定由村镇规划所具体负责,乡(镇)其他相关部门配合,立足实际,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四是落实危改资金。县财政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及时配套本级资金47.6万元,此外,县级财政在配套资金以外还专门安排139万元作为兜底脱贫和危房改造的补助资金。

(二)摸底调查、合理分配。一是及时摸底排查建档立卡户危房底数。为准确掌握我县建档立卡户危房情况。在今年6至7月份我县及时组织两个分别由县建设局分管领导和房管局分管领导带队、建设房管专业人员参加的建档立卡户危房摸底排查工作组,对全县建档立卡户的危房进行摸底排查,掌握了相对准确的基础数据。二是指标分配上重点倾斜建档立卡危房改造户。无论是在方案制定上,还是在工作会上,都突出要求各乡(镇)、村要优先建档立卡户的危房改造,今年建设口完成228户。三是资金补助重点倾斜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中央、省、县各级配套户均1.8万元。总基数合理分配危房改造补助金额,加大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条件,在资金补助上尽量扩大补助比例。新建房屋:建档立卡户的对象每户补助2.55万元。分散供养五保户的对象,每户补助2.55万元。未纳入建档立卡低保、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家庭的对象,每户补助2.4万元。维修加固房屋: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标准每户补助0.85万元。未纳入建档立卡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的对象,每户补助0.8万元。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一是严格申报程序。坚持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程序公开,严把对象的准入关,严把操作的程序关。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户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等有关材料,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实行三榜(村、乡镇、县级)公示,把拟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危房改造档案。经村委会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严格资格审查。建立危房改造资格认定,部门联审制度,凡是申报享受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资料必须经房管、交警、市场监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联合审查通过才可享受危改政策。今年联审时发现,购买轿车、商品房、企业注册、公积金缴纳等2户农户不符合条件,及时取消了他们享受危改政策资格。三是严格房屋等级鉴定。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抽调设计院、建管、房管等部门有关人员对所有农户房屋进行等级鉴定,按照省级文件规定鉴定为C级维修,鉴定为D级新建。四是做好“交钥匙”工程。对特别困难无能力建房的困难群众实行县、乡(镇)、村三级部门联合兜底解决困难群众保障性住房问题,实施“交钥匙”工程。五是严格档案标准。按照国家部委和省级要求,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做到一户一档,规范档案内容,同时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

(四)加强监管,注重效果。一是注重工程质量。我们始终把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对象确定后,县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对危改工作进行督查,了解改造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建房点查看建房工程质量,对施工中发现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要求建房户及时整改到位。二是注重工作进度。我县农村危改工作进度严格按省住建厅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推进危房改造工作,确保我县按照上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危房改造工作任务。今年在全面完成省厅下达给我县的238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并还超出任务数实施了76户的危房改造。三是注重社会效果。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得到顺利推进。凡今年脱贫的建档立卡户是危房的全部实施了危房改造,整村脱贫的省级贫困村其他危房户也全部落实了危房改造任务。推行建档立卡户危房精准改造,危房改造对象实行对号入座,哪户危房最需要改,指标就安排到哪,真正做到雪中送炭,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了贫困户中,党和国家的危改政策得到了百姓的赞誉。

    (五)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按照《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管理。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专款专用,财政部门下拨的补助资金要求及时拨付到补助对象账户(一卡通),不得挪用、挤占、克扣改造资金,并严格资金操作程序,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县级验收结果,达到标准的,由财政部门将危改补助款打到建房户“一卡通”账户上,确保资金准确无误到位。由村委会和补助对象签订协议实施“交钥匙”工程代建(加固维修)的,补助资金可由县级财政拨付到协议指定第三方(施工方)账户。各乡镇按照《浮梁县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健全管理机制,提高档案信息录入的质量和效率,保证了信息报送的科学性、严肃性和真实性。

                                                 浮梁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

                  2017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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