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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3-12-12 来源: 浮梁县审计局 访问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1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县人大对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县政府多次召开整改推进会,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逐条逐认真整改。县审计局编制整改责任清单和整改问题明细表,细化分工,跟踪督促,逐一对账销号。各部门、单位也着力推进整改并积极建立健全相关长效机制。

截止202211月底,各被审计单位涉及的41个问题已整改38个,整改率92.7%;因客观情况或历史原因产生的问题,也通过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予以规范。现将整改措施及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一)审计部门依法履职

为做好审计整改督办工作,县审计局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督办,主审对接审核;整改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以及县领导的批示精神,及时下发整改台账,要求各部门单位限时整改到位,并主动与各部门、单位沟通交流,严把整改质量关。

(二)认真落实整改责任

部门、单位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指导开展本系统整改工作,并完善部门间整改协调机制,形成整改合力。

(三)着力构建相关长效机制

县审计局为充分发挥“治已病、防未病”职能作用,将具体问题整改与完善单位管理制度相结合,强化源头治理,努力实现标本兼治;结合整改工作,有关部门根据长效机制要求相继出台或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如优化行政审批制度、优化管理细则、规范预算资金支出办法等。

二、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共分四大类:一是公共财政预算方面;二是财政管理方面;三是非税收入方面;四是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通过审计发现财政、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人社局、鹅湖镇等17个部门及乡镇共41个问题,涉及资金143651.36万元截至202211月底,整改中问题3个(民政局2个,水利局1个),涉及资金2679.90万元;已经整改到位38个,涉及资金140971.46万元,占应整改资金总量的98.13%。其中:上缴国库127157.91万元,下拨资金2135.66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319.43万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46万元,扣减高估冒算工程款59.19万元,规范资金管理11153.27万元。现将具体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财政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进度不达标,造成债券资金滞留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目前2021年一般债券项目未及时拨付及使用6个项目合计资金7231万元,财政拨付金额为7151万元,资金拨付进度为98.9%,计划2022年底前全部拨付完成。

2关于“部分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拨付”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赣财行指[2020]46号结余8.7万元年末通过存量资金收回处理,其余已全部拨付单位。

3、关于“应付代管资金未及时处置”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1)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借款558.03万元为财政局内部股室未处理账务造成,于年底收回存量资金处理;(2)账户尾号9857”廉租住房资金525.98万元于年底收回存量资金处理;(3)赣财农指【20161322016年中央财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金340万元为正在支付使用资金,不予收回;(4)检察院公益诉讼基金30.82万元是财政向检察院提供专户代保管公益诉讼专项资金,检察院需要随时支付使用的,不予收回;(5)存量资金缴库129.03万元是已收回存量资金,只是未将资金缴入国库,于年底将资金缴入国库;(6)赣财社指(2020)24773103万元是与上下级进行账务处理形成,已要求社保股跟踪此文件指标,向省厅、市局反映,加快处理;(7)单位上缴违规发放津补贴230.9万元年底作处理;(8)住建局专项债调整资金用途3040万元为债券收回资金,需重新安排使用,已于20224月处理完成;(9)浮梁县城市管理局一般债券资金420.16万元为债券收回资金,需重新安排使用,已于20221月处理完成。

4、关于“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方案中,要求加强对非预算单位支出的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规范要求管理预算支出。

5、关于“部分项目的预算评审超规定时限”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在今后的预算评审工作中,严格按照《浮梁县财政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评审时限进行评审,不得超出规定时限。

6、关于“非税汇缴专户使用不规范 ”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财政局党组会研究,勘查设计费及竞标保证金等已缴入国库。

7、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资金长期闲置”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今年8月份,县财政先在非税汇缴账户之间进行资金调度,将收入3200万元上缴至国库。

8、关于“非税专户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该款项收入主要为202112月各执收部门收缴的非税收入,未能及时缴入国库。2022年初也已陆续7亿元完成缴库。

9、关于“非税专户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县财政已将非税专户收入利息合计295万元于20224月按照规定缴库

10、关于“未及时清收历年欠缴的经营性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历年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进行了梳理,根据宗地不同情况,分别提出了处理意见,11已对以前年度形成的欠缴金额56858.24万元全部处理到位。

(二)部门预算及延伸单位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县民政局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县民政局截止2021年11月底,城市低保金45万元,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偿金42.59万元长期挂账“其它应付款”科目的问题(整改中):

整改情况:“其它应付款”科目余额是10多年来的遗留问题,主要是当时民政资金紧张,为确保民政工作正常运转,使用了该两项经费,为使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解决,民政局已向县政府资金申请报告,资金到位后立即整改

(2)关于县民政局临时救助资金未实行专户管理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江西省临时救助操作规程》(赣民字(2016)141号)文件已于2022年1月25日废止,现执行《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临时救助操作规程的通知》(赣民字〔2022〕1 号)文件,新文件未要求“临时救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3)关于县民政局食堂未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县民政局与成友军重新签订了承包协议,2022年9月20日,成友军上缴租金4800元到县民政局并已上缴财政。

(4)关于县民政局店面出让款17.34万元,公墓园管理费7.27万元长期挂账,未上缴财政非税收入专户的问题(整改中):

整改情况:店面出让款挂账是历年来遗留问题,已向县政府报告要求解决;已退回2019和2020年公墓管理费17万元给青龙山公墓园。

2鹅湖镇政府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违规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已按照要求在茶园示范园安装小气象站和远程红外线测报仪弥补多计价款的工程量。

(2)关于鹅湖镇政府2019年人才培训中心项目资金30万元到位后用于镇农办办公楼和文化站屋面改造、内墙改造、门窗、线路改造等工程内容,工程造价为19.60万元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已按照要求退回工程款19.60万元至人才培训中心项目资金账户。

(3)关于鹅湖镇政府2020年专项资金结余141.85万元,未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处置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截止至2022年9月,结余资金已全额下拨。

(4)关于鹅湖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取天宝大理石工业公司机械设备租赁资金100万元,资金未作为非税收入上缴财政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2022年3月已全部上缴财政。

3、县农业农村局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2020年1月县农业农村局补助资金的支出均未见相关事项决定会议记录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农业农村局已于2020年1月10日党组会议研究年终困难企业生产补助资金事宜同意拨付给马墩口小付家庭农场等10家合作社(家庭农场)困难企业生产补助资金共计19万元,会议记录未附在资金拨付凭证后面,现已将会议记录补充至拨付凭证后面;二是出台了《关于印发<浮梁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浮农党发【2021】14号),通知中第十四条费用开支在1万元以上的按照三重一大制度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进一步严格了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标准,规范了财务审批制度;三是在2022年3月17日组织开展了财务人员财会知识培训,今后做到财务报账手续齐全。

(2)关于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2020年已验收项目在2021年12月底已全部付清。

(3)关于截止2020年12月底,县农业农村局应收账款未清理余额合计79.1万元,其中江**11万元(年数较长);应付账款未清理余额合计296.74万元,其中涉及私企的有9家,共计116.6万元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11月9日出台了《关于印发<浮梁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浮农党发【2021】14号),其中第十一条要求加强往来资金管理,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避免长期挂账。二是农业农村局财务人员及局领导多次与长时间挂账的个人进行沟通联系,经多次协调,现收回个人及单位其他应收款16.55万元;三是针对江春贤个人欠款11万元,经多方查证是支付房屋装修款,会计当时账务处理不当导致欠款,现已报请党组会同意调整会计科目;四是对已死亡的个人欠款0.53万元、多年以前确定无法追回欠款50.62万元报请党组会予以核销,做坏账处理。截至2022年11月,其他应收款余额0.4万元,属于正常挂账;五是及时清理“其他应付款”,经查“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296.74万元,其中一部分是会计处理方式不当导致长期挂账,现已上报党组建议进行账目调整,合计23.25万元,截止2022年11月,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为150.75万元,属代扣个人公积金和养老金过渡科目及其他正常挂账。

4、县银坞林场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县银坞林场公务用车未执行规范标准(1.5元/每公里),而是按照林场自行制定的用车管理制度执行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重新修订了《浮梁县银坞林场若干管理制度》中部分条款,严格按照(实际人数M*1.5元*总公里数N)/4 租车标准执行。

(2)关于2021年1月,县银坞林场食堂租金收入2.4万元直接用于抵扣县银坞林场接待费部分支出,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已将食堂租金收入2.4万元上缴财政并调整相关科目。

5、县水利局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县水利局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在2019年-2021年期间总共实施9个项目,其中:7个项目已通过工程造价审核,合同金额11461.05万元,审计金额11449.59万元,截止审计日2022年4月7日已支付工程款8538.4万元,质保金343.49万元,仍拖欠施工单位2567.7万元的问题(整改中):

整改情况: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商议解决办法。分别在2021年2022年度以浮水文【2021】63号81号,浮水文【2022】4号多次行文请求县政府解决工程配套资金。下步根据项目全部完工决算情况,再次向县政府报告。

(2)关于个别工程项目控制价未经财政评审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县水利局召开专题会议,重点学习了《浮梁县财政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管理实施办法》(浮办字【2018】93号)的文件,形成会议纪要,并根据审计意见,今后凡使用财政资金投资,其投资预算金额达 2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程序办理财政预算评审,严格执行《浮梁县财政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管理实施办法》(浮办字【2018】93 号)的文件规定。对原制定的《浮梁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下发。

6、县交运局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违规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县交运局及时告知了该工程的承建公司,要求在二审(终审)报告中扣除多算的31.27万元,现二审中已扣除31.27万元。

(2)关于浮梁县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库周公路建设项目部201312月—202111月存款利息收入14.48万元,未上缴财政非税专户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20227月已足额上缴财政。

7、县教体局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县教体局2021年1月召开的党政联席会同意向“五中项目部”借款300万元,用于解决湘湖幼儿园等7个学校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20218资金已全额退回至五中项目部账上。

(2)关于县教体局的教育小区水闸间经房产评估公司估价市场价值为4.37万元,未进行公开拍卖程序于2021年1月处置给本局职工胡**,处置款项未上缴财政非税专户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20221月已全额上缴财政。

8、蛟潭中心小学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违规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20224月将51255元多计工程款全部追回。

(2)关于蛟潭中心小学搬迁新建项目部2019年3月-2021年7月间,支付4人加班伙食补贴费用1.67万元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2021年9月已将伙食补贴全额上缴至县纪委。

9、经公桥镇政府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经公桥镇政府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进行了人员调整,任命了新的部门负责人,增派了一名公务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二是搬迁了办公场所优化了软硬件办公条件;三是对历年来的项目资料进行了整理归档;四是制定了工作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2)关于经公桥镇政府取水、用水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纪委、环保、水利部门负责人约谈自来水厂法人代表吴文界,责令该厂立即整改到位;      二是按照要求办理了所有的取水用水证件;三是建立健全取用水的各项管理制度及用水的检测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用水安全。

10、昌南建筑有限公司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未按规定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主管部门报告公司相关情况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已按照规定定期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

(2)关于昌南建筑公司设立分公司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江西省昌南建筑有限公司吉安、九江分公司已停止一切业务;西湖分公司与经公桥分公司已停止新业务发生,待税务清算后再办理营业执照与银行账户注销手续,并进行登报注销。

11、县商务局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县商务局违规支付2019年公共机构节能先进个人 奖励资金0.3万元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202210月,资金已全额退回。

12、应急局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2018-2020年应急管理局超标准发放烤火费补贴0.78万元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202112月,资金已全额退回。

13、县人社局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2017-2018年度浮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普惠形式发放信访津贴及仲裁津贴,总计金额16.68万元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202210月,资金已全额退回。

14、县交警大队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县交警大队2021年公务接待支出12.54万元,同比上年公务接待支出8.44万元增加了4.1万元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费用结算周期,杜绝夸年度结算;二是因交通事故接待各乡镇维稳人员,用餐按规定标准接待;三是加强和完善内控制度,严格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控制支出,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及浮财行[2022]1号文件要求执行。截止2022年9月30日止公务接待费比2021 年同期大幅度下降。

15、县城管局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县城管局所属景北服务有限公司重大支出未见城市管理局领导的签字,也未在局会议记录本上查阅到有关景北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大额支出的会议记录。根据县城市管理局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凡局属范围内(含下属单位)大额支出需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后,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报销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审计过程中已按相关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大额资金在局机关上会,并记录在局会议记录本上。后续将对该制度进一步规范化。

16、县发改委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县发改委工会会费未足额缴纳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202210月,已全额补缴工会会费3573元。

三、下一步审计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好本次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创新整改工作方法

改变整改工作的固定思维,实现从“整改问题”到“解决问题”的转变。将单一的对被审计问题进行整改工作转变为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的工作方式,推动各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区分情况明确整改措施

系统梳理未整改到位问题,分类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近期和中长期整改目标,确保每个整改事项有安排、有举措。

(三)深化审计成果运用

以人大审计整改测评机制为契机,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体制机制,强化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审计委员会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勇争先、走前列,奋力开创新时代浮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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