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以及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26日至6月19日对2019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及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县财政局本级及延伸调查了生态环境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林业局、城市管理局、司法局、交警支队、人社局和卫健委的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2020年9月,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及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县人大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注重从制度机制上堵塞管理漏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对重大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以及整改不到位问题进行督查督办,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县审计局认真落实跟踪督促责任,按照人大审议意见和有关要求,切实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力度。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统一归集管理,按照问题类型分门别类,建立整改问题台账。组织各股室对照问题台账,按项逐条跟踪检查整改情况,重点检查整改措施的真实性和效果,对整改进度慢的问题督促制定针对性措施,对限期未完成整改的及时向有关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整改通知,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对各部门上报的整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检查实际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各部门按照有关要求,积极采取有效举措,有力地推动有关问题整改工作,从而进一步规范部门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法安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成效良好。
二、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林业局、城市管理局、司法局、交警支队、人社局和卫健委9个单位17个不规范问题中已整改16个,正在整改1个。从审计整改结果看,各部门、单位能够认真按照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整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日趋规范。
县财政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强化财政监督,加强对预算追加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追加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合理、有效;进一步健全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政府性资金统筹安排和使用力度,加强财政对各预算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的管理,促使财政资源优化配置、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强化预算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规范使用财政资金,协助县级财政优化整体资源和统筹预算分配等,促进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更加合理、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