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及的法定事项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2、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二、适用范围
适用本县范围内县级监管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
三、受理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受理窗口
浮梁县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地址:浮梁县平安街199号
电话:13979859599
五、申报材料
事项名称 |
承诺周期 |
要件名称 |
材料类型 |
要件类型及份数 | |
电子件 |
纸质件 |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5个工作日(不含报上级审查、材料补正、专家论证、批前公示时间) |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 |
容缺材料 |
1 |
1 |
建设项目批(核)准文件 |
主审材料 |
1 |
1 | ||
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沿线各乡镇意见 |
主审材料 |
1 |
1 |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3个工作日(不含材料补正、批前公示时间) |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 |
容缺材料 |
1 |
1 |
建设项目批(核)准、备案文件 |
主审材料 |
1 |
1 |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及附件、附图 |
容缺材料 |
1 |
1 |
六 不合格 、办理流程示意图建设单位登录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在线申报 窗口受理并组织审查材料出具回执,将材料推送给审批部门
审查材料 出具整改意见 ![]() 不合格 将材料报领导审批 ![]() 再次审查 ![]() 合格 窗口发放各单位审批文书及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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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结果文书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八、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综合窗口取件或邮政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