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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秋冬季新冠病毒感染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1-18 来源: 浮梁县卫健委 访问量:

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县总医院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省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国庆假期及秋冬季新冠病毒感染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景新冠指办字[2024]4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4年秋冬季新冠病毒感染(以下简称新冠)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保持疫情形势总体平稳,确保人民群众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判疫情形势,认真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全国、省市及我县疫情形势总体平稳。新冠疫情处于低水平流行,但新冠病毒变异持续存在,并呈现出多种变异株共同流行的特点,不排除新型变异株引起疫情波动的风险。部分南方省份登革热仍高发。非洲部分国家猴痘疫情暴发,境外疫情输入我国的风险增加。进入秋冬季后,流感、肺炎支原体感染、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等多种呼吸道传染病可能出现交替或叠加流行,以诺如手足口病为主的肠道病毒引起的传染病将进入高发季节,多病共同流行成为常态,防控任务仍然艰巨复杂。各乡(镇)、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加强疫情形势分析研判,统筹做好新冠和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确保秋冬季疫情形势总体平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卫健委、县总医院

二、强化关口前移,做好境外输入性疫情防控

乡(镇)、部门、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全球新冠、猴痘、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疫情,特别是周边国家和地区及重点来源国传染病疫情形势,坚持多病同防、“水陆空”同防,按照“一国一策、一病一策”原则,落实入境人员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等措施,做好入境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抽检,对发现的新型变异株及时通知属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疾控、卫生健康公安、通信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协同开展风险研判和预测预警,妥善做好输入疫情的协同处置。要加强出入境人员传染病防控科普宣教,做好健康风险告知,对检疫异常的持有《就诊方便卡》入境人员按规定做好风险排查和处置。医疗机构对持有《就诊方便卡》的人员要优先诊治,并视同急诊给予医学检查,在诊疗时要重点询问其流行病学史,并将确诊结果及时反馈给县疾控中心,以便及时采取防控和处置措施。(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卫健委、县总医院

三、强化监测预警,确保及早发现疫情

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国庆节的疫情形势风险研判,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要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处置聚集性疫情;要及时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做好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机构疫情监测,严防疫情反弹。要统筹做好秋冬季重点传染病监测,落实病例报告、发热门诊、医院等新冠多渠道监测和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监测,加强对多元数据的分析利用,动态掌握疾病流行趋势、病毒变异、病原谱变化、医疗资源使用等情况,开展风险评估和分析研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并做好应对准备。要强化法定传染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确保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卫健委、县总医院

四、强化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疫情防控,严防聚集性疫情

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托幼、学校、养老、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疫情防控,督促落实日常管理和健康监测。指导托幼机构、学校加强健康教育,落实晨午检、疫情报告、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等制度;倡导学生做好假期出行时个人防护、假期结束返校后的健康监测。指导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加强假期外来人员探视、老年人和儿童回家及返院管理。做好“一老一小”、慢性基础疾病患者新冠、流感、肺炎球菌等疫苗接种,提高重点人群免疫水平。对流感疫苗需求量作专题研究,动态监测疫苗供应和使用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疫苗配送供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总医院

五、强化旅途活动疫情防控,降低疫情传播扩散风险

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引导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旅客做好个人防护,提醒有呼吸道症状人员科学佩戴口罩,督促有关经营者做好客运场站、公路和水上服务区、交通运输工具的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工作,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应及时发布出游提示,引导公众健康安全出游;指导旅游景区及时疏导客流,做好室内旅游场所场馆的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等工作。住宿、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食品卫生和安全管理,确保公共用品用具、饮用水、食品等卫生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有效降低传染病发生风险。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运局、县文旅局、县市监局、县卫健委

六、强化诊疗服务,做好医疗救治保障

县总医院要加强全县医疗卫生资源的统筹调配,加强门急诊、发热门诊、儿科、呼吸科和重症医学科力量,保障群众正常看病就医需求。要提前制定秋冬季多病同防同治应对预案,指导在应急状态下统筹调度使用好医疗救治资源,加强儿科、呼吸科、发热门诊、急诊等科室一线救治力量。要强化以基层为重点的人员培训,提高猴痘、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识别意识和诊断能力,配足相关治疗药品和设备设施。加强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管理,做好医患个人防护,防止院感发生。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总医院)

七、强化宣传教育,提升疾病防控意识

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持续做好健康教育和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新冠等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和政策解读,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疫情及防控工作信息。要根据疫情特点深入开展新冠、流感、登革热、手足口病等防控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控能力。引导出行人员做好防蚊虫叮咬、不接触疫源动物及产品、自我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倡导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科学佩戴口罩,避免参加集体活动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和社会热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委)

八、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压紧压实党委政府、部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个人在疫情防控中的“四方责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公众健康素养。要固化拓展新冠疫情防控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联防联控和多病同防,强化平急转换。要加强值班值守,建立完善轮班轮休制度,做好疫情处置准备。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加强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部署,动态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盯住关键环节、突出防控重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自查,排查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补齐短板漏洞,坚决防止由于工作不细、管理不善引发聚集性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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