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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4-20860
2024年医疗救助及倾斜救助政策
发布时间: 2024-10-17 来源: 浮梁县医保局 访问量:

医疗救助政策
人员 普通门诊 二类慢性病(门诊) 住院(一类慢性病门诊)
起付线 救助比例 最高支付限额 起付线 救助比例 最高支付限额
特困人员、孤儿 100% 0  100% 不限 0  100% 不限
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 不纳入 按住院救助政策 0  75% 5万
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因病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人口 不纳入 按住院救助政策 3500  65% 3万
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患者 不纳入 按住院救助政策 8500  60% 2万









倾斜救助政策
人员类别
起付线 救助比例 最高支付限额
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 省内就医医疗费用 经基本、大病、医疗救助支付后,起付标准为8500元 60% 2万元(合并住院救助7万元)
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因病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人口 经基本、大病、医疗救助支付后,起付标准为15000元(含住院起付标准3500元) 55% 1万元(合并住院救助4万元)
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患者 经基本、大病、医疗救助支付后,起付标准为20000元(含住院起付标准8500元) 50% 0.5万元(合并住院救助2.5万元)
当年内动态新增的救助对象计入倾斜救助范围费用时间可追溯到身份认定前3个内
其它政策
大病保险 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降低50%,报销提高5个百分点至65%,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统筹区内就医 就诊率不低于90%,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占总费用比例不超过10%。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全面免除其住院押金。
纳入医疗救助费用范围 医疗总费用-自费费用-超限价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大病保险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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