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充分发 挥和提高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效益,按照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 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赣乡振字〔2021〕1号)文件要求,经县乡村振兴局商有关行业部门,
从已批复的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择 优选取,现批复我县2025年度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
工作要求:1.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乡镇、有关行业主管 部门要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内容,认
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切实提高衔接资金项目的时效性和可持续性。
2.严格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县、乡、村按照分级公告公 示的内容和模板,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实施 进行全面公告公示,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 益和透明度。
3.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乡镇、相关部门要按照项目资金监管 的要求,履行好各自职责。财政部门主要负责预算绩效和资金拨 付进度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项目申报、绩效目标、实施方案 的审定批复工作;审计部门负责资金使用管理的审计检查;监察 部门负责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乡镇及行业部门负责项目实施、 资金拨付和日常监管工作。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驻村帮扶单 位、驻村工作队要充分发挥职能,对衔接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督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管网络体系。
4.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 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对需要通过招投标确 定施工单位的项目,要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确定;对需要通 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项目,规范会议记 录;产业直补项目须经村委会、驻村第一书记、乡镇经济发展办及县农业农村局实地审核后确定建设规模与补助标准;产业扶持项目(含“四个一”)必须与脱贫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附件:浮梁县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中共浮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8日
公示单位:浮梁县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浮梁县农业农村局五楼
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798-2626948
监督电话:12317
公示时间:永久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