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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3-20159
我县召开专门会议,事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发布时间: 2023-04-17 来源: 浮梁发布 访问量:

4月14日下午,我县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通报我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各相关单位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到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更是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一项重要要求。要在掌握执行好本行业有关法规、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学通吃透《实施意见》的内容要求,深刻领会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要义,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全面推开案例实施,共同将我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持续向纵深推进。

会议要求,要对标对表,确保职责要求和具体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位,把这项工作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来抓,及时安排、精心部署,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领导抓具体、具体抓,确保工作责任不遗漏、不缺位。同时,要突出案件排查工作,迅速建立线索筛查机制,立即开展各类生态损害赔偿问题的排查、梳理,做好行政执法与索赔工作有效衔接。对符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启动条件的,要做到“应赔尽赔”,一旦确定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要加快推动案件办理。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建立沟通联络机制,畅通信息互通渠道,安排专人负责跟踪、服务、指导,进一步做好各部门具体案例办理的指导、协调。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强化协同合作,主动做好与生态环境部门以及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的衔接工作,共同构建全县良好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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