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县政府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 > 自然资源领域 > 矿业权出让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4-26075
采矿权抵押备案网上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 2024-12-18 来源: 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量:

采矿权抵押备案网上公开信息

 下列采矿权抵押备案信息已经采矿权人和抵押权人认可并告知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予以公开。


一、在抵押期限内,未解除采矿权抵押备案或未经抵押双方同意,我局不予办理该采矿权的转让。


二、采矿权人应依法开展采矿活动,及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采矿权使用费等费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对未按期缴纳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采矿权人承担。


三、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致使该矿被关闭或采矿权不能延续的,由抵押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四、请抵押双方在该采矿权抵押解除后20日内,共同向我局提交解除采矿权抵押备案服务资料,解除抵押备案。若本抵押期限届满后,未申请解除的,该抵押备案自动解除。


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8日

浮梁县寿安镇丰旺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抵押备案信息表.pdf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