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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2-66377
《浮梁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6-20 来源: 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浮梁县

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浮梁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620

(此件主动公开)



浮梁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不断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功能品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1〕5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落实好“建好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打造对外文化交流新平台”重要指示。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使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得到明显提升,社区治理体系日趋完善,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厉行节约、注重实效原则。量力而行,严格控制成本,优化方案设计,切合居民实际生活需求,力争以较小的投入取得最优的效果。

(二)坚持统分结合、各负其责原则。县政府组织领导,县住建局负责实施,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

(三)坚持尊重民意、居民参与原则。充分征求居民的意愿,突出居民共同参与,确保居民在整治改造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涉改小区按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并由业主委员会提交老旧小区改造申请,同时小区居民承诺按规定缴纳物业费,确保“有人管事、有钱办事”。

(四)坚持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原则。突出小区整治改造的规划引导作用,工程设计科学实用,既要突出重点,抓好基础设施改造和完善,也要彰显特色,打造有品质的住宅小区。

三、目标任务

(一)改造目标任务

2022年我县计划开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城东、城南、城北8个小区,改造户数1318户,楼栋38栋,改造面积15.3万平方米,计划投资总额5717万元(详见附表)。

(二)改造内容标准

要明确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把握改造标准,结合城市品质和“创文”的要求和标准,严格按照老旧小区技术指导,体现小区面貌改观、房屋功能改善、基础设施改造及居住环境改优四个方面要求,基本实现路面平整、绿化提质、灯光明亮、排污排水通畅、车辆有序、管线规整、设施齐全的标准。

(三)分类实施

1.基础类:主要是小区环境整治、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灯公共部位维修等。其中,小区环境整治包括依法拆除各类违法建设、恢复消防通道,清理规范防盗窗或防盗网,清理楼道杂物及各类小广告,整治噪音、餐饮油烟污染等“脏乱差”现象。

2.完善类:主要是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其中,改造建设配套设施包括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绿化设施、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

3.提升类: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四、进度要求

一是先行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为做好方案设计,设计单位、县旧改办及涉改责任单位做好入户调研摸底,继续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种标准,科学制定小区改造方案,在7月20日前完成入户调研摸底和方案设计工作;二是2022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采取EPC模式进行招投标,要求在7月底前启动招投标;三是8月初开始启动拆违工作,8月底完成拆违工作;四是计划在8月底项目全面进场开工;五是所有项目要在2023年3月底全面完工。

五、资金筹措

要加强资金筹措,规范资金使用。可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居民合理分担、单位投资、市场运作、财政奖补等多渠道可持续资金筹措机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明确居民的出资责任。中央补助资金和当地政府财政资金主要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组织完善资金监管机制,确保项目改造范围、内容、标准符合有关要求,确保资金用到实处。积极争取中央、省资金和政策性贷款,有条件的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确保配套资金到位。

六、管理机制

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所在居委会要积极推动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未成立业主自治组织的,辖区居委会可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改造后的小区管理和维护应由业主自行负责,鼓励和指导引入物业管理或建立自治管理,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后的效果,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七、管理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住建局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和小区所属单位配合全力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项目完工后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居委会、小区所属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业主代表共同验收。审计部门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审计监管。

(二)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加大优秀项目、典型案例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认识,着力引导群众改变观念,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要加强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解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关政策及工作进展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附件:浮梁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表

附件

浮梁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表

任务

主体

平台

序号

项目小区

名称

所在

社区

小区内楼栋(栋)

涉及户数(户)

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金额(万元)

浮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

金冠小区

城东社区

3

80

0.96

280

2

昌南新苑

小区

城东社区

1

60

0.72

310

3

宏昌小区

城东社区

3

89

1.07

348

4

汇春阁小区

城东社区

1

50

0.55

212

5

白居易小区

城东社区

5

202

2.22

940

6

贤湖春天

小区

城北社区

3

175

1.93

437

7

滨江南苑

小区二期

城南社区

6

130

1.35

330

8

滨江北苑

小区

城南社区

16

532

6.5

2870

38

1318

15.3

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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