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银坞林场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浮梁县银坞林场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浮梁县银坞林场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浮梁县银坞林场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浮梁县银坞林场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法 律、法规;制定林场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林业发展 布局,促进产业协调发展;拟订林场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 组织实施。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 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建设、保护国有林地、林木、湿地资源, 大力打击滥伐盗伐林木、乱占滥挖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促 进生态文化建设。
(三)组织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制订林场造林绿化计划, 开展林木种苗培育工作,组织各类生态公益林的培育,承担在宜林地区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四)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导下做好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 火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五)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 育、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内设内设6个股室和5个分场。6个内设股室为办公室、计财股、设计队(技术股)、采脂供销股、生产股、保卫股(含公益林管理、森林公园、苗圃);5个分场为三龙分场、峙滩分场、鹅湖分场、东流分场、蛟潭分场。
纳入本单位2025年预算编制人数共23人(其中事业人员16人,退休人员7人),实有在职人数57人,其中事业人员16人,编外人员41人。
第二部分 浮梁县银坞林场2025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浮梁县银坞林场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收入预算总额247.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39.0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37万元。预算总额比去年减少304.71万元,主要由于2024年上年结转资金较多。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支出预算总额247.44万元,较去年减少304.71万元,主要由于编制预算时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总额相等,收入预算减少导致支出预算同步减少。
按资金性质划分:基本支出239.07万元,项目支出8.3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功能科目22.74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功能科目11.37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功能科目4.73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功能科目0.28万元;2130204(事业机构)功能科目182.88万元;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功能科目8.37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功能科目17.06万元。
按经济功能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24.6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3.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9.07万元,较上年减少38.2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3.1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6.28万元,减少了32.27%。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2辆。
2025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项目情况说明
2025年度浮梁县银坞林场未安排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单位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单位实际,参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