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达农村互助养老设施运营补助资金12.16万元,该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农村爱心食堂运营。针对农村70周岁以上空巢、留守、独居和生活困难老年人、特困老年人及建档立卡贫困户老年人,对其因在爱心食堂用餐产生运营费用实行补助,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