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浮梁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建设项目(湘湖镇)的建设需要,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5年9月24日对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体有限公司办理临时用地续期予以批准,现将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批准文号:浮自临用字〔2025〕2号。
2、宗地地点:浮梁县湘湖镇古田村
3、用地面积:8849.9平方米
4、使用用途:临时搅拌站。在临时用地上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不得用于与该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
5、批准期限: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截至2027年9月7日。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5年10月15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任一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景德镇市浮梁县朝阳中大道77号
单 位: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政编码:333400
联系电话:0798-2625261
联 系 人:俞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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