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推进
乡村振兴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及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的《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6〕10号)、《中组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23〕4号)和景德镇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景财农指〔2025〕58号)文件精神,经村级申请、乡镇审核,县委组织部和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实地核查,现予以批复,请列入你乡(镇)2026年度政府收支分类“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科目,(一级项目库: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一、确保专款专用。本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列入中央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不流失。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和用于其他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二、加快项目实施。项目资金下达后,各乡镇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使资金尽早发挥效益。
三、加强资金绩效管理。项目实施村要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脱贫户长效增收。按照《关于修订调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指标的通知》(赣财农〔2024〕43号)文件要求,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填报2026年衔接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运行监控表、绩效目标自评表,并及时报送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切实加强资金绩效管理。
附件:1.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壮大村集体经济帮扶资金项目表
中共浮梁县委组织部 浮梁县财政局
浮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8日
附件1
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壮大村集体经济帮扶资金项目表
|
序号 |
乡镇 |
项目实施地点 |
项目名称 |
项目 类别 |
建设 性质 |
计划开始时间 |
计划结束时间 |
群众是否参与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绩效目标 |
项目 投资 |
筹集方式或资金来源 |
项目主管部门 |
后续管理责任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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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群众参与和联农 带农) |
满意度 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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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湖乡 |
茶宝村 |
浮梁县西湖乡茶宝村农副产品加工厂房及附属项目建设 |
产业发展 |
新建 |
2026.01 |
2026.12 |
是 |
新建框架结构厂房35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建设 |
新建框架结构厂房35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建设 |
预计增加村集体收入约2.5万元,同时带动就业务工5户10人,其中带动2户4人脱贫户务工预计增加工资收入每人1000元 |
95% |
50 |
常态化帮扶资金 |
县农业农村局 |
茶宝村委会 |
|
2 |
兴田乡 |
城门村 |
浮梁县兴田乡城门村旅居体验空间项目 |
产业发展 |
新建 |
2026.01 |
2026.12 |
是 |
青砖围墙长200m高1.5m,水泥管旅居空间5个 |
青砖围墙长200m高1.5m,水泥管旅居空间5个 |
预计增收村集体收入约3万元,通过产业分红带动本村31户脱贫户增收,户均增收约500元 |
95% |
50 |
常态化帮扶资金 |
县农业农村局 |
城门村委会 |
|
3 |
黄坛乡 |
黄坛村 |
浮梁县黄坛乡黄坛村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
产业发展 |
新建 |
2026.01 |
2026.12 |
是 |
新建光伏发电650平方。 |
新建光伏发电650平方。 |
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通过分红形式,带动35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增收 |
95% |
50 |
常态化帮扶资金 |
县农业农村局 |
黄坛村委会 |
|
4 |
鹅湖镇 |
朱锦村 |
浮梁县鹅湖镇朱锦村仓储厂房项目 |
产业发展 |
新建 |
2026.01 |
2026.12 |
是 |
新建仓储厂房,长30米,宽17米 |
新建仓储厂房,长30米,宽17米 |
预计2027年增收村集体收入2万元,同时建设期间尽量带动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务工,预计带动4户4人脱贫户务工,预计户均增收200元 |
95% |
50 |
常态化帮扶资金 |
县农业农村局 |
朱锦村委会 |
|
5 |
臧湾乡 |
寿溪村 |
浮梁县臧湾乡寿溪村蜂产业发展项目 |
产业发展 |
新建 |
2026.01 |
2026.12 |
是 |
引进优良蜂种300群,蜂箱300个,蜂蜜后成熟仿生仓9.4平方米,冷库50立方米,洁净取蜜车间8平方米,自留蜜蜂箱4套,罐装及配套设施(手动摇蜜机、手动封口机、洗瓶烘干机、带框巢础、帐篷等) |
引进优良蜂种300群,蜂箱300个,蜂蜜后成熟仿生仓9.4平方米,冷库50立方米,洁净取蜜车间8平方米,自留蜜蜂箱4套,罐装及配套设施(手动摇蜜机、手动封口机、洗瓶烘干机、带框巢础、帐篷等) |
预计增收村集体收入,同时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增加收入 |
95% |
50 |
常态化帮扶资金 |
县农业农村局 |
寿溪村委会 |
|
合计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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