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2023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3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县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省级福彩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一)使用规模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景财社指[2023]12号)文件安排孤儿助学4万元。
(二)资助项目
孤儿助学4人,4万元。
(三)执行情况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项目一一对应、做到了专款专用,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孤儿助学项目1个,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开展孤儿“圆梦.助学”活动,先后资助4名在读大学生孤儿,每人资助1万元,资助资金4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四)实际效果
通过中央福彩公益金的支持,已对4名考上普通全日制高校的孤儿进行资助,受助孤儿助学完成率显著提高,受助任务完成率100%,有效缓解孤儿入学经济压力,受助孤儿满意度大于等于85%。通过这些资助项目实施,推动了我县民政工作的提升,进一步增强了福彩公益金的社会效益。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一)使用规模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景财社指[2023]12号)文件安排殡葬改革项目80万元,儿童福利项目10万元,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项目10万元。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景财社指[2023]32号)文件安排养老项目90万元。
(二)资助项目
资助城乡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设备建设8个、资金80万元,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1个,资金10万元,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项目1个,10万元,养老项目8个,90万元。
(三)执行情况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项目一一对应、做到了专款专用,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1. 王港乡港口村永宁园公墓、江村乡中洲村公益性公墓、西湖乡桃墅村公墓、湘湖镇前程村程家组公益性公墓、兴田乡朱家村南昌公益性公墓、蛟潭镇外蒋村红竹山公墓、黄坛乡吴家村公益性公墓、浮梁镇金竹公益性公墓,共计8个公墓,各10万,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资金已经拨付使用。
2. 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为浮梁镇城北社区项目,已验收完工,并投入使用,资金已经拨付使用。
3. 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项目1个,15万元,用于浮梁县社工中心建设项目,已拨付至县民政局并使用。
4. 浮梁县适老化改造项目1个,20万元,鹅湖镇敬老院、江村乡敬老院、瑶里镇敬老院、经公桥镇敬老院、黄坛乡敬老院、蛟潭镇敬老院、峙滩镇敬老院,共计7个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项目,各10万元,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资金已经拨付使用。
(四)实际效果
通过省级福彩公益金的支持,对8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改扩建,公墓项目完工验收合格率为100%,对殡葬基础设施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项目完工加快了我县殡葬事业发展,遏制乱埋乱葬,节约土地,美化环境。持续深入推进绿色殡葬改革等民生实事加快落实,基本社会服务受益面不断提高。浮梁镇城北社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优化社区未保服务水平,提升未保工作服务质量。浮梁县社工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优化我县社工服务中心办公环境,提升社工服务水平,补齐我县社工工作短板。对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提升敬老院生活水平。通过这些资助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实施,推动了我县民政工作的提升,进一步增强了福彩公益金的社会效益。
三、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使用规模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景财综指【2022】9号文件,景德镇市级下达浮梁县福彩公益金104万元,共18个项目,专项用于18个村的乡村振兴帮扶。
(二)资助项目
乡村振兴项目18个、补助资金104万元,分别是:湘湖镇前程村10万、湘湖镇湘湖村5万、湘湖镇西安村5万、鹅湖镇张村村5万、鹅湖镇桃岭村8万、王港乡港口村5万、瑶里镇五华村5万、臧湾乡臧湾村5万、经公桥镇经公桥村5万、兴田乡城门村5万、臧湾乡寿溪村5万、黄坛乡东港村5万、西湖乡茶宝村6万、经公桥镇港口村6万、王港乡金山村6万、江村乡沽演村6万、黄坛乡七甲村6万、蛟潭镇蛟潭村6万。
(三)执行情况
按照《景德镇市财政局 景德镇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景财综指〔2022〕9号)文件规定,正在将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点上。
(四)实际效果
通过市本级资助项目的实施,推动了我县乡村振兴能力提升项目的发展,助力我县乡村振兴能力提升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福彩公益金的社会效益。市本级服务对象满意度超90%。
浮梁县民政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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