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人民政府关于景德镇江村35千伏配电化工程项目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征收土地预公告的安排,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民政等部门,于2025年9月2日在江村乡沽演村开展了土地现状调查及确认。现将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
土地坐落:征收土地位于江村乡沽演村(具体拟征收范围见附件1)。
二、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地涉及江村乡沽演村委会沽演二组。
三、调查结果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本次征地总面积1.284亩,其中:林地0.0465亩、设施农用地0.543亩、农村道路0.684亩、草地0.0105亩(见附件2)。
四、异议处理办法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调查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凭相关证据材料在公告期限内口头或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对口头提出的申请予以记录。参加调查的单位将予以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5日
附件: 1、拟征地红线图
2、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
联系单位:浮梁县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
联系地点: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
联系人员:彭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798-2625855
浮梁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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