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食药安委的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全面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监管水平。全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级别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现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工作开展结果总结如下:
一、严把准入关口、狠抓责任落实
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相关规定,全年经审查核发食品经营许可532户,其中:食品销售经营120户,餐饮服务经营333户,集中用餐单位食堂79户,食品小作坊51户,小餐饮447户,小食杂87户。
二、聚焦预警防范、强化风险监测
2025年,完成省、市、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440批次,检出不合格19批次,核查处置率100%。开展食品快速检测1734批次,快检阳性97批次,完成快法联动53批次,快法确证阳性10批次。完成“你点我检”线上问卷5000余份,开展“你送我检”活动11场、检测600批次。
三、深化专项整治、坚持靶向发力
根据省局、市局相关要求,我局按照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逐步规范各类食品行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我县的食品行业发展及重要的时段和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起到积极作用。
守护校园食品安全。开展春秋季开学45家中小学校园食堂、35家幼儿园食堂全覆盖检查,对学校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情况进行重点监管。全年发现并督促整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38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立案查处3起。
规范网络餐饮秩序。研究制定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约谈“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本地负责人。在全市率先启动“外卖骑手食品安全监督员”计划,聘任6名外卖员参与社会监督。开展网红食品专项整治,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下线违规入网商户13家,受理消费者相关投诉举报5件,开展监督抽检14批次、检测结果均为合格,立案查处1件。
开展肉类产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冷冻肉制品专项整治。全年累计检查相关经营户超千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50余个,立案10起。抽检肉及肉制品、农村食品等84批次,其中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处置率100%。
覆盖全链条监管环节。持续开展野生动植物、冷冻肉、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水产品、养老服务机构食堂、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特殊食品等领域专项整治,实现对重点领域、重点业态的监督检查全覆盖。共发现1起涉及禁止使用猎捕工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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