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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5-27470
浮梁县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2-18 来源: 景德镇市浮梁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规范,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赣环督整改办字〔2018〕4号)和《景德镇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试行)》(景环督办字〔2020〕7号)及《浮梁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试行)》(浮环委办字〔2021〕60号)要求,现就浮梁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已完成整改的13件一般信访件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202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情况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

1

D3JX202405110008

景德镇市浮梁县经公桥镇源港村高速路口处对面的机制砂厂,无证生产,污染严重。

企业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毕。

2

D3JX202405130037

景德镇市浮梁县仙槎林场(已荒废)对面的一家无名砖厂,烟尘严重,挖山堆砖,破坏生态;砖厂工人在仙槎林场内废弃的派出所养殖7、8头猪,养殖废水随意排放。

已完成浮梁县祥和建材有限公司采样平台规范建设,做好了监测梯维修和建设工作。生猪养殖户已经搬迁,并对生猪进行了清栏,清理了养殖区和周边环境卫生。

3

D3JX202405140056

景德镇市浮梁县王港乡大岭国家森林公园昌江河沿岸一带存在多家水泥加工、水泥搅拌站,扬尘、噪声污染严重。

一是已完成浮梁县大通建材有限公司厂区进出道路硬化,完成冲洗平台和雨水收集池建设,完成两个共90平方米的粉仓建设。二是政峰搅拌站已完成环评相关手续。

4

X3JX202405190026

景德镇市浮梁县湘湖镇,古田村吴家坞、盈田村洲上小组和山脚下组、陈家畈村夕溪村小组、双风桥村外松坞、湘湖下组等地均存在农田被毁用于建设房屋的问题。

通过规范建房审批管理,长效打击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批东建西等措施,占用耕地建房现象现已得到有效遏制。

5

D3JX202405210013

景德镇市浮梁县湘湖镇东流村的一家玻璃纤维拉丝厂(老板叫小象),无相关手续,洗玻璃废水直排附近河流,废渣露天堆放在工厂旁边。

该企业已停产,36个陶土坩锅全部拆除,厂区生产原料已封存。

6

D3JX202405200053

景德镇市浮梁县浮梁镇洪栎山小区南侧的高速公路,隔音板只安装一半,噪声严重扰民。

现已完成完成隔音板安装。

7

X3JX202405240016

景德镇市浮梁县湘湖镇灵安村华锦塑料材料厂,污染周边环境。

该企业已停产,36个陶土坩锅全部拆除,厂区生产原料已封存。

8

D3JX202405260001

景德镇市浮梁县寿安镇月山村委会何家组,国家公益林(只此一处)被毁用于建设民房。

占用林地已经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现已整改完成。

9

D3JX202405300004

景德镇市浮梁县瑶里景区吴氏宗祠边高音喇叭噪声扰民。

当事人承诺不再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宣传,问题已解决。

10

X3JX202405310033

景德镇市浮梁县兴田乡陈村江西省海科鳗鱼养殖有限公司,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污水直排河流;浮梁县兴田乡锦里村竹活性炭厂及竹拉丝厂,无手续建设生产;浮梁县勒公乡楠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环评报告书与排污许可证情况下,非法加工塑料制品,异味扰民。

1.江西省海科鳗鱼有限公司污水设施已完成“三池两坝”污染防治建设。2.浮梁县锦云竹制品有限公司目前已获得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3.浮梁县经公桥华晖工贸有限公司现已停工停产,目前已签订协议整体搬迁。

11

D3JX202406030013

景德镇市浮梁县瑶里镇白石塔村委会东源山口小组,该镇设置的旅游专线挖山施工导致山石滚落毁坏山脚农田,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改建东源山口至梅岭公路的旅游专线一停建,农田水稻收割后,已完成了该地疏砂固土整治。

12

X3JX202406050031

景德镇市浮梁县寿安镇原江西乐矿有限公司地块上的江西鑫杨有限公司,利用矿山修复之名过度开采矿石,破坏森林植被,无证加工生产销售碎石,噪声、扬尘严重扰民,造成二次污染。

露天堆放的物料已清理运离加工点,生产设备已自行拆除。

13

D3JX202406070071

景德镇市浮梁县王港乡王港新建村红家坞,村民的自留山被破坏(该处山的外面有个巨大的烟囱,旁边是一片杨梅山),用挖机推土,毁林毁草。

该弃土场林地占用手续已办理,截止7月31日,所有涉及村民均已签订协议并已将补偿款汇入村民账号。

本公示时间自2025218日至202533,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和异议的,请联系市整改办,联系电话:0798-8526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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