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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产品质量与认证监管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1-12-03 来源: 浮梁县市监局 访问量:

一、发挥市监职能,力促质量提升

认真开展“质量强县”创建活动,按照质量强县工作要求稳步开展。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市场监管局2021“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赣市监办质〔20214)要求及《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景市监字〔202118号),县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浮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质量月”活动方案》广泛开展质量主题宣传,倡导质量第一意识。拉近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距离,增进社会公众对检验检测、有机认证和绿色产品认证行业的理解和信任,进一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引导全县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浮梁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二、加强监管,维护质量安全

1、联合执法,保障消防器材质量安全。联合县消防大队对浮梁县国昌消防器材经营部和江西昌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进行了消防器材的检查,主要涵盖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应急照明、烟雾报警器等使用面广、销售量大的消防产品,重点围绕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和经营;消防产品是否有质量合格证书、检验报告、是否经过国家强制认证性认证等出厂手续;消防器材是否为“三无”产品、是否超过使用期限;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立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及购销台账;消防器材是否明码标价等六个项目进行检查,经检查,尚并未发现问题,事中执法人员并现场拍取照片,事后对此次联合执法进行了发稿宣传。

2、开展产品质量  技术帮扶“巡回问诊”活动。根据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活动的通知》(景市监产字〔2021〕11号)文件精神,我局深入浮梁县天祥茶号有限公司、浮梁县瑶里茶叶有限公司及景德镇市西湖珍芝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解决了产品质量突出问题,提升了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并根据企业的要求,我局组织了相关方面的业务骨干进行上门服务培训,并一一解答培训中遇到的困惑,有效推动了浮梁茶叶行业的发展,进一步夯实了浮梁县有机示范创建区的基础。经过努力,帮扶景德镇市西湖珍芝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申报2021年江西省名牌产品,经企业材料申报、资格审查、评审组评审,景德镇市西湖珍芝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名列2021年江西省名牌入围名单并予以公示。

3、开展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根据《江西省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江西省塑料污染治理2021 年工作要点》,认真履行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扎实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不断深入,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市监办质监〔2021〕4 号)文件精神和市局要求,我局领导就《江西省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江西省塑料污染治理2021 年工作要点》展开会议,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属地分局管理排查,围绕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全面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县内所有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生产聚乙烯农用地膜、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的企业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掌握企业基本情况、质量状况、生产情况、销售情况等信息。经排查,我县无生产塑料制品企业,无批发销售塑料经营户我局以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及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为重点,继续对市场内不合格塑料袋的来源追根溯源,加强对批发销售和运送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不法经营活动。对屡教不改的,坚决依法取缔,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改善生态环境,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生活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截至11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189人(次),塑料污染治理共检查了378  户,其中检查了大型超市8户、日用化妆品销售店15家、集贸市场6个、地膜经销户8家、餐饮单位300多户、小商品零售场所41户,并深入22户食品经营户进行了保护环境拒绝“白色污染”宣传。

4、守护儿童市场,全面检查儿童玩具。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非医用口罩“助企护民保安康”行动方案和儿童老年用品“护苗助老”关爱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市监办质监〔2021〕7 号),紧贴“强监管保安全提质量惠民生”主题,把党史学习教育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工作成果,努力实现童和老年用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质量安全事故持续减少;有效保障儿童和老年消费者权益,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省市局要求,我局于儿童节及开学季前后,主要针对校园周边、大型商超、文具店等,组织开展以儿童用品为重点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一是检查儿童玩具经营主体是否具有合法资质,二是检查所售玩具商品是否具有3C认证、有无产品标签、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注明厂名、厂址、警示说明,外包装上是否配有中文说明,是否存在商标侵权行为等,三是加强对经营者法律法规宣传,要求经营户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禁止销售“三无”玩具。其中检查了大型超市6户、校园周边小店10家,文具店3家,商场销售的大部分玩具具有与商品对应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标识标注符合要求。但校园周边零售店问题较多,有的商家现场提供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个别没有张贴认证标志和警示标志,有些玩具无中文标识等问题。我局执法人员随即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存在问题的商家按要求做出整改。

5食盐市场监管为加强全食盐市场监管工作,确保食盐质量、供应安全和市场稳定。我局在县内开展了食盐市场秩序执法检查。此次检查是食盐监管职能划转市场监管局对食盐市场的第一次大规模专项行动。行动前,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并下发了整治方案,并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区及乡镇的食盐批发企业、食盐零售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加工用盐单位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检查。通过此次食盐市场专项检查,加强了食盐销售、购进、使用、渠道监管,特别是加强人口集中地方、涉及食品加工的用盐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6有机产品认证专项检查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有机产品认证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赣市监办认监〔2021〕4 号)文件要求,依托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综合监管平台,对辖区内获证企业和产品开展调查摸底,我县有机产品获证企业共有19家,并全面掌握辖区获证企业和获证产品详细情况,全面开展认证质量风险排查。今年检查的重点是对获证企业合规性、有效性、符合性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重点如下: 1、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及有机码使用是否符合要求;2、有机产品销售证使用情况;3、认证机构现场检查对投入品关注情况;4、企业是否有使用禁用物质的现象,是否保存采购、使用投入品记录;5、环境和产品检测情况是否符合要求;6、认证机构对有机生产缓冲带设置、平行生产、物料衡算、轮作计划制定和执行等关键生产环节审核及企业实施是否到位; 7、获证企业、产品是否有超范围、超期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行为;8、企业是否有伪造、冒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行为;9、获证企业、产品是否持续符合相应法规、认证规则和标准要求;10、认证机构发证信息和获证企业认证证书与“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或认证认可综合业务监管平台是否一致等。此次检查,共派出执法人员57人次,检查有机产品获证企业19家,目前尚未发现问题。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巩固了“有机示范县”的建设成果

7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局《关于印发〈江西省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工信装字〔2020〕336号)的文件精神和市局工作安排,我局结合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经过执法人员摸底排查,我县无货车等机动车生产企业于是我局执法人员对我县范围内9家机动车销售企业进行了排查。执法人员分别对9家机动车销售企业现场随机抽查车辆及其一致性证书9份、机动车技术检验报告9份,后执法人员通过全国认证认可平台输入CCC认证证书编号查询,均能查询到证书,未发现涉及生产改装企业违法生产改装的问题。我县范围内有机动车修理厂几十通过“5类重点货车”的维修记录、零配件采购记录,对采购弹簧板、钢板等疑似改装用品及原材料进行了突击抽查,未发现采购疑似改装用品及原材料的行为。

我县范围内有机动车检测检验机构1家。执法人员重点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质有效性、检验结果真实性、检验工作规范性、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准确性、人员资质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

8“世界认可日”宣传活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个“世界认可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21〕833号)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当前中心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在县内组织开展了以“我为群众办实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在行动”为主题的“世界认可日”宣传活动。2021年6月7日上午,我局组织了县内2家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收看了“世界认可日”主题活动即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专家服务出发仪式视频会议。6月9日当天,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我局执法人员根据省市局安排进企业进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宣传。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张贴宣传海报、发放认证认可法规宣传资料、讲解认证标识识别、认证信息真伪查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认证认可知识,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认证认可与我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执法人员一边宣传共计张贴宣传海报10余份,发放宣传单300余份截至6月9日,我县局派出执法人员3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辆次到各个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他企业监督指导“世界认可日”主题活动工作,其中车辆检验检测机构减免车辆共计:10辆,共计:1000元,建材检验检测机构减免批次:20批次,共计1000元,得到人民群众一致好评。

9强制性认证流通领域专项检查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对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儿童玩具、电线电缆、电器产品等进行专项整治检查,不仅规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市场,更提高了销售者的法律意识。

10强制性认证生产领域专项检查我局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全面掌握本辖区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生产企业基本信息,共计3家,分别是景德镇乐华陶瓷洁具有限公司和景德镇金意陶陶瓷有限公司,这两家企业获证种类均为建筑装饰材料,另外一家为浮梁县夏阳钢化玻璃有限公司,获证种类为建筑安全玻璃。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我局执法人员深入企业一线生产车间,认真检查各种资料,通过实地查看企业生产记录,生产过程,生产产品等方式,按照认证证书上标明的产品信息与实物产品逐一对照检查、排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伪造、冒用3C认证标志、认证证书等行为,实际生产地点是否与3C认证地址一致。经检查,3家企业均能够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生产、销售。

11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县内共有4家获证企业,其中3家食品相关产品,江西赣森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得雨泉水有限公司、浮梁县千程山泉水厂,还有一家水泥产品获证企业,江西乐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我局根据省市局要求,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模式对县内所有获证企业进行后续监管检查,填写后续监管记录,并要求企业签订质量诚信承诺书。

12工业产品抽检工作。根据省市局年度抽检计划,为确保全县产品质量安全,准确掌握产品质量状况,强化对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我局结合本地实际,以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消费者投诉集中、群众密切关注的产品为重点,分为四个季度。抽检产品主要围绕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方向开展,涉及成品油、儿童玩具、镜片、老花镜、瓦楞纸箱、复合肥料、钢材、校服、瓷砖等。在抽检过程中,执法人员认真查看了企业的相关证照、产品生产线、库存、质量管理文件等,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产品安全底线,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开展了相关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共计抽检共计59个批次,其中58批合格,合格率为98.3%,保持稳定增长趋势。

13、其他监管任务。根据市局各个时期的工作要求,开展农资、建材、汽车配件等“质检利剑”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危化品监督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行动、电器电线电缆火灾综合治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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