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府字〔2024〕3号
浮梁县人民政府
关于段铖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共浮梁县委浮干字〔2023〕84号文件精神,经2024年1月8日县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段铖松同志任浮梁县行政学校校长;
应继祥同志任浮梁县第一中学七级职员;
免去乐先锋同志浮梁县行政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叶平生同志浮梁县新平中学校长职务。
2024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浮府字〔2024〕3号
浮梁县人民政府
关于段铖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共浮梁县委浮干字〔2023〕84号文件精神,经2024年1月8日县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段铖松同志任浮梁县行政学校校长;
应继祥同志任浮梁县第一中学七级职员;
免去乐先锋同志浮梁县行政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叶平生同志浮梁县新平中学校长职务。
2024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